原文章由 gigimmg 於 2010-6-16 14:05 發表 ![憤怒之地下室停機車1757]()
遙控器非感應磁扣或卡不能改
遙控器頻率是設定好的EX 320KHZ
為了一個人要改全棟住戶都要異動
也太傻了,用防拷的遙控不就好了
確實監督好遺失損壞一律三千元
就算有屍體一樣照收三千,為了住戶安全這樣剛好而已
(誰知道你屍體是不是假的
一般車位都有所有權(用買的與管理費無關!
拿公共空間向消防局等單位檢舉是無效的
公共空間≠妨礙消防安全≠公家財產
只要是沒影響到逃生路徑等相關單位是管不著的,尤其是該地屬於私人土地
不像騎樓以法規來說是政府的(喵的= =
他會請你去向管委會協調而已
每個大廈有每個大廈的規定
誰說是住戶一定有車位的。。。先去詳讀相關管理規定再說吧
好像有一點錯誤 一般性公寓大樓 車位並未有獨立產權
列屬於公設範圍 所買到的幾乎是使用權而已
而所謂的使用權就是約定專用範圍
既是公設範圍就得接受公共安全約束
基本上地下室僅供停放交通工具
其餘的雜物 易燃物品皆屬違法
可向當地直轄政府機關提報限期改善
如限期內管理人未改善將罰緩
但是管理人是管理委員會
罰鍰也將由管理基金支出
管理基金屬全體大廈所有
樓主提報等於自己也要依持分繳交一部份罰金
[ 本文章最後由 136車神 於 2010-6-16 23:3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