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很贊成你的看法
我家也是做生意的
大家可能不知道
當初要買店面的時候 是連騎樓都包括在內
買後面26坪 有高達8坪是騎樓 實用只有16坪
但是8坪還是算錢 而且那8坪也包括在權狀內...
那8坪 我們只能讓人家停機車 當人行道 卻要買下它...很不公平
就只因為政府規定騎樓要給行人走...
坦白說 我也很討厭我們自己的騎樓 給一堆人停機車 (每個人都有私心)
但是一般市民根本無能力抗拒 大聲說 你不可以給我停 那是我用錢買的!!
如果架設長椅 又怕會被鄰居幹譙 因為騎樓大多都是住樓上或住對面的機車
我們一般市民只能默默承受吞下這 花錢買 卻不能用的8坪
但是 反觀 一些大的餐飲公司 如麥X勞...
它騎樓不想給人家放機車 它可以放長椅 它就不怕被樓上樓下幹譙....
不知道我說的大家懂不懂
不過我是不會無聊到去做灌沙 這種無聊事..
如果放在我家店門口的小白 通常出去跟他講 9成5都會去別的地方停
最近有些改變...因為花博的關係 因為我家的店面在捷運站旁
花博單位 有考慮做週邊美化 可能原本給人停機車的地方 會改成花圃
花博的人隨著里長 已經有來勘查過了 正在評估
[ 本文章最後由 XIAN 於 2010-5-7 16:2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