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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新法 車子太髒最高罰6千

原文章由 wayray1974 於 2010-5-3 22:32 發表 市容新法 車子太髒最高罰6千6865
這條文如果施行辦法能夠好好處理,應該是不錯的事情。
德國有類似的條文,但是我幾乎都是聽到贊成的聲音。
在德國 自家家門前的道路2公呎範圍內的積雪該戶要負責清除,否則會吃罰單。
如果積雪沒清除導致有人滑倒,要付全額醫藥費+某些賠償+相關刑罰。
德國是嚴刑峻法國家所以不要想說罰的很輕,上班日騎(駕駛)改裝車上路會得到一張可以買2台新車的捐獻單,捐給政府。
改裝過的車輛只有例假日的白天可以使用。

去過德國的鄉民對德國的乾淨應該都是有目共賭,相對來說,台灣政府真的客氣太多。


但是車子髒並不會讓人滑倒,舉例不大洽當。
第一代core i賣的比第二代貴,到底是啥鬼啊!
台灣政府太客氣?
專門找一些鑽牛角尖亂七八糟的東西來玩
很多人很喜歡和國外比
奇怪了為什麼道路品質與社會福利不能與國外相比
我們的所得稅的確是比外國要低,但是其他雜稅加起來不一定比外國少

反政官員不食人間煙火
停水也停不到他
太爛的路他也走不到,就算走到了四輪也摔不死也不常走

回覆 101# wuo111 的文章

這位大哥請不要斷章取義
積雪未清的髒也是很髒,請不要將你的重點放到滑倒上去
很多很髒的車也不好好的停,用力擠到別人乾淨的車旁,這還是會讓很多人覺得不舒服阿,甚至還去刮到別人的車。

回覆 102# gigimmg 的文章

不跟好的比,難道要跟爛的比嗎??
我們雜稅加一加跟先進一點的國家比的確是少很多。
如果要將國外的道路品質與社會福利相比,難道你願意繳給國家20%以上的稅額。
德國人最少要繳51%的稅才有這樣的社會福利跟道路品質。台灣再怎麼繳,頂多10%起跳的稅,當然差很多。

官員不食人間煙火,這些監督官員的民意代表不就是你跟我選出來的。
我們多少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吧。
像現在最熱門的通膨與房價,不就是這些民代一起下去炒。
原文章由 阿傑JK 於 2010-5-3 11:52 發表 市容新法 車子太髒最高罰6千2027
那限水的時候就好笑了

沒水可洗 沒洗就開罰

那時候存起來的洗澡水 應該就拿來洗車了>>>我想你該說:存起來要洗澡用的水吧...

因為沒洗澡還不會開罰

你說的沒錯:那時候存起來的洗澡水>>>存起來的洗澡水
政府會說你先洗澡
洗完澡的水在洗車子
一舉兩得....

回覆 103# wayray1974 的文章

在下也不是斷章取義,只是大大您並未完整敘述。

反過頭來討論不禮讓行人過馬路則受罰的問題。
在下是認為,若民情無法改變,可以從制度面著手!
(其實因去過日、澳兩國,對這兩國度的駕駛人對於行人人權之尊重感到非常讚許!)

舉例來說,北市信義、大安與萬華等區有些地方的交通號誌為三時向的,

這樣不就解決人車之間爭道的問題了?且不用擔心右轉車輛與直行行人行發生搶道搶時間的問題;同時也合乎制度規範者對於律法治理人民的偏好。

如此規範妥當,還會發生人車意外?如此人、車雙方路權皆有相當保障。
重點在制度的規劃的合理性而不是在現今有瑕疵的規範上大作文章並加重懲罰。

這樣會讓人有種:制度規範者藉以法律或規範的大義,用來向人民要錢的不快感。
第一代core i賣的比第二代貴,到底是啥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