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於要去別間公司面試 所以瞞著家人跟公司請了一天假
一大早為了製造上班假象 很早就出門 但是下雨天沒地方去
突然想到圖書館不錯 於是就去市立圖書館看書了
看書看到一半 突然聽到撕紙的聲音
回頭一看 一位年近七十的白髮老伯 坐在沙發上 手上拿著報紙 撕了一個角落下來
仔細一看 那個角落是一個穿三點式泳裝的女生圖片 然後老伯把她塞去前面褲子口袋裡
以為此行為神不知鬼不覺 其實我都看到了
當下很猶豫 因為閱報桌上貼著( 在此撕報紙 是違法行為)這幾字
可是最後還是放他走 沒有揭發他 因為怕揭發他 他會很難看丟臉
看著他離去時的駝背背影 相信他的所作所為就交給神明處理
PS:下午跑去為我的G4換了新鞋 前後都MAXXIS MA-3D鑽石胎 火狐狸煞車皮 又噴不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