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kyo743 於 2010-3-24 20:20 發表 ![過彎就非卡普不行?4383]()
要怎麼說?
可能台灣的合法賽道太少了?
不得已只好甘願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
將就一般道路當賽道用吧
回這種程度的文字
您確定適當嗎
可以因為台灣沒有合法的靶場,在街上亂試槍?
可以因為台灣沒有合法的風化場所,在街上亂騷擾人?
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大原則
不是自己覺得受到壓迫侵犯了就要來欺負其他人
而且他不是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還將就當賽道用
他是冒著社會大眾的生命危險
你以為真正的有水準車手會做這些事情嗎
規定跟設備再怎麼爛
也都不是你犯法侵犯他人的好藉口
有這種想法,只會對這社會造成危害而已
我認為市區車多人多時,是不應該需要使用這種運用在高速過彎時所用的技巧
在山路上,做些小幅度的重心轉移,動作不用太誇張,沒有人會攻擊你
卡普:我自己的定義是膝蓋很接近地面,才叫卡普..一般就是普通的側掛而已,很多人為了磨膝而磨膝
這是沒有意義的...
[ 本文章最後由 Rever 於 2011-7-17 14:0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