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給今天在中山北路肇事逃逸的先生...

原文章由 比利 於 2009-12-17 02:18 發表 給今天在中山北路肇事逃逸的先生...3770
但是無人傷亡之肇事逕行離開

不也是會罰?

行為人(對方)有可能構成 刑法185之4 肇事遺棄罪

不管如何 有無受傷 都可以去驗傷 

他對你的辱罵 也有可能構成 刑法309條 公然侮辱罪

只要你有記下行為人之車牌號碼 

去該事發地點轄區的派出所 或是分局做備案

警方一定會處裡 且就算有沒有構成以上該案件 都會將行為人傳喚至該場地做進一步的釐清

換言之 對方若真的沒有構成以上刑法罪行 也可請求民事相關賠償


這種人不得原諒 絕對要接受相關行為上警惕 否則 他是否還會在路上當小霸王!?
原文章由 比利 於 2009-12-17 02:07 發表 給今天在中山北路肇事逃逸的先生...8874
什麼叫做又被撞了= =


這次是被撞

上次是  X撞

嘖嘖....
昨天在老闆那聽說你又被撞..

還好只有大台和車殼插傷...
不然又要大失血了
海 - 無限的延伸
遼闊。你懂,我懂!
通常都是後車錯的成分比較重

去警察局調閱監視器  或找目擊證人

前車撞後車   是他未保持安全距離甚至有可能超速行駛
活著為了騎車,騎車為了活著。
http://www.wretch.cc/blog/cygnet0423
給今天在中山北路肇事逃逸的先生...5893 直接去派出所報案~告他肇事逃逸
後車撞前車~百分之99.9是後車的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撞到還兇啥啊~告不到你也要痛扁你)給今天在中山北路肇事逃逸的先生...261
65#
比利 2009-12-17 22:20 只看這個作者
照上述看來

這陣子是否改搭捷運通勤比較好....

敬人之車,人必敬你/是"應"該不是"因"該
陰人者,人人陰之。
厚係啦~
年關將近
警察都在拼業績
我相信他們很願意處理的!
099.gif
這種人真的很缺德耶   

沒錢賠  至少到個歉   講明

被撞的   沒太嚴重   應該都不會去追究吧

直接落跑.....真過分給今天在中山北路肇事逃逸的先生...6297
後車撞前車~在雙方都沒違法的狀況下幾乎都是後車的錯!
但是~假如對方紅燈違規左轉(或是右轉)的狀況下~
撞到對方的話~那是誰錯?
這是我之前遇到的情況!
就連警察也覺得是我錯!
試問!今天他沒違規轉彎我會去撞到他?
轉就轉~起碼也看一下後面!沒看就出來~誰能來的及反應?
警察還說他都騎出來一段路了~是我侵害到他的路權...........
奶奶個熊咧~今天我綠燈直行~整條路都我的合法路權~哪來紅燈左轉車的路權呢?
只能說台灣太多那種轉出來燈不打把路當他家的駕駛人!
就連警察也很少有正確觀念的!(問他誰錯~還跟我說~這我不能跟你說.....那要你交通警察做啥?)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比利 + 5 有讀書的都當交通警察的上司了...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補充提醒一下......
假如要上訴到民事賠償或是裁決所..........
第一  事故現場已破壞     可能要花時間找其他有利證據
第二  最好有人證  能證明當初現場事由
其他還請自行找有利的證據告知警察備案
但光是你都備好案  都已等到可以調閱相關資料上訴時  還要付一筆資料的費用3000$.........其他還要請找律師或調解委員會討論民事問題~!
以上只是大略流程,事實上處理起來蠻繁雜 , 所以發生小擦撞人沒受傷情況下假如能現場解決賠償事宜是再好不過,不然一切的程序都要靠錢堆出來才能還原誰對誰錯......且比機率去判斷最後誰勝誰負~!  
請樓主三思..........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比利 + 5 感謝指點!!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brembo送我你應該會少點被撞吧
我最近也都沒騎車了
都跟她搭公車A_A
矮油葛格嗨你好,
我不是矮油葛格, 我是巨雕叔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