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vista790223 於 2009-9-14 22:17 發表 要當壞人.不是我門甘願的.是要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花了好幾萬來受罪.我在某篇回應上說過.買車回來是要享受.不是買回來花精神抓毛病受罪.浪費時間.精神.我也提議光陽他們要開座談會.我也請大家在會場提出他們的品質問題.不為自己想也未別人想.遷到好車沒事.遷到車王的人呢.遇到愛理不裡的服務大家幹.然後呢?自己花錢抓原因?當凱子?都不用上班了?還是要買兩台車準備一台修理?哪來那麼多時間跑服務場.說白點這要是我的車我早報上水果.週刊.消基費了.上次那個88水災白木影片我就通通發出去給新聞台了.內政部警政署打打電話來給我問影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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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Reno 於 2009-9-17 19:50 發表 樓上的是怪叔叔來的 化油車 不要來參一咖啦 >
原文章由 jonyon46 於 2009-9-17 22:32 發表 話說我的車也是車王之一 外觀問題很多(出場就有的瑕疵.儀表殼內有手指印.腳踏有聲音組裝不合.亮光面的貼紙自行掉漆) 跑服務站被打槍好幾次 天花亂墜一番就打發走人 拿行照給他查 進去出來跟我說:先生~你的車沒有在這維修保養的紀錄喔 (那之前車送去那裡送假的!? ) 最近寫信給光陽(光陽官網有一個保固服務可以寫信反應的)內容有提到消基會 2天後就接到服務站的電話願意換一個新的儀表殼!! 所以寫信還比到場去講有效率(要有點魄力,不管有沒有跟消基會連絡,內容提到消基會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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