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善 於 2009-4-28 20:43 發表
因為我之前賣車,也是分期還沒繳清,想賣掉,但是監理站的人是說,機車分期還沒繳清是不能過戶的
原因是必須要寫分期轉讓書,但是問題來了,分期轉讓書有限制金額,我忘記分期總金額是10萬以上還是20萬以上,才能辦理
所以大部分汽車分期都再20萬以上,這樣才能辦理分期轉讓吧
我是去年問的,不知道今年有沒有改
比較建議你還是去監理站走一趟,問清楚吧
反正你過戶還不是要去
這樣比喻不恰當
機車需要過戶,手機需要嗎?
遊戲規則不同啦
是您會錯意了,重點只在對商品有無擔保而已,有擔保的消費在繳清前,因為商品已經押給了銀行,所以商品暫時是屬於銀行的,要還幾期後才能轉讓或過戶,都看當時怎麼跟銀行簽的契約,反之,像信用卡這一類的是屬於無擔保品的消費,也可以說擔保品只是您的信用,而不是商品本身,只要您信用優良,沒被停卡,對所買的對東西,銀行是沒有不讓你處置的權利,而分期只是你和銀和約定的付款方式,並不是決定能不能過戶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