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始末啦,不過單就 #1 所提出的問題,
發表一下看法
站規規定不能指名,是不希望你提出的問題,
變成只針對某人,而失去了討論的功用,
比方說:請問 XXX 那個怎樣怎樣...
給人的感覺就是,你指定 XXX 來問,
那就讓 XXX 去回答吧,沒我(們)的事
XXX 一天不回,即使知道答案的人看到也不會
想去回覆,換句話說,發問者並不尊重其他人
可是,針對要回覆的內容,比方說我想一篇文內回覆
好幾個人的 PO 文,或意指針對誰的 PO 文來回覆,
一般我們都會用 TO XXX: 這種格式來分段回文
這種回文方式我認為不涉及指名回覆的問題,
只是讓討論內文更清楚,你是對哪篇文章提出的回覆,
以免牛頭不對馬嘴,看不懂你在談什麼
姑且不論發文者的職級,我個人認為
"那個 XXX 發文請怎樣怎樣..."
是一種公開型式的勸阻,有點像用 TO XXX: 的格式,
用意在讓 XXX 當事者知道有某事需改進,
同時也讓其他人知道這"某事"不可取,如果有
相同做法的也請改善
OK,接下來的重點應該是,他講的"需改善事項"合不合理,
這點由校長室站務回答,但小弟不認為涉及指名 XXX 回覆
的站規問題,樓主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