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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

21#
hugo 2009-1-14 21:38 只看這個作者
今天跑了所有廠家大家都說 :等政府正式公怖應該是過完年的事
又想年前買車,suzuki的車行告知現在買address優惠3000+防風日式夾克+雄貓一隻,下個月買只有4000
防風日式夾克+雄貓一隻====價值不只1000元?/?????
各位大大真的嘛?//???????
原文由 hugo 於 2009-1-14 21:38 發表
今天跑了所有廠家大家都說 :等政府正式公怖應該是過完年的事
又想年前買車,suzuki的車行告知現在買address優惠3000+防風日式夾克+雄貓一隻,下個月買只有4000
防風日式夾克+雄貓一隻====價值不只1000元?/?????
各位大大真的嘛?//???????


說真的,防風夾克跟熊貓對我而言不重要啦
可以折1000元比較實在~~~~

我要不要等到1/22日過年前再買車好了~~~
新聞說,有可能會在過年前公佈,差個幾天,或許可以再折1000元
蠻值得等待的。
原文由 sumin7196 於 2009-1-14 22:16 發表


說真的,防風夾克跟熊貓對我而言不重要啦
可以折1000元比較實在~~~~

我要不要等到1/22日過年前再買車好了~~~
新聞說,有可能會在過年前公佈,差個幾天,或許可以再折1000元
蠻值得等待的。




寒冬送暖!立法院十二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今年底前購買二千CC以下的汽車,貨物稅減徵三萬元,購買一五○CC以下的機車,貨物稅減徵四千元。
新法預計在農曆春節前上路,但這項優惠措施,只適用在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購買新車並完成登記者。
http://tw.myblog.yahoo.com/power ... =5301&next=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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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鈴的3000元+外套+失竊險+熊貓..活動只到1/23結束

政府的4000元..只要98.12.31以前領牌.
符合政府退稅要求的機車.就有機會退4000元

早買早享受
該退.該拿
一塊錢也不會少
買Address 125 要快出手.剩沒幾台了
http://tw.myblog.yahoo.com/power ... =5312&next=5294

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8637

[ 本文最後由 jakey172 於 2009-1-16 11:58 編輯 ]

0000000232.jpg (158.02 KB, 下載次數: 18)

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4074
買車買的就是店家的專業售後服務...
消費者對台鈴機車的使用滿意度...建立在SUZUKI形象模範店售後的專業保養與維修及保固服務
原文由 jakey172 於 2009-1-14 22:3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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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鈴的3000元+外套+失竊險+熊貓..活動只到1/23結束

政府的4000元..只要在98.01.01~98.12.31之間領牌.
符合政府退稅要求的機車.就有機會退4000元

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8983


聽說要公佈後才實施?
還是~~~時間可以往前追溯從98.1.1日開始?

舉例來說:
如果公佈時間是98.2.1日,那我98.1.20日領牌的車子
1.SUZUKI只是98.1.20日退我3000元?
2.或是98.1.20日先退3000元,98.2.1日再退1000元?

不知道是哪一種?

回覆 #24 sumin7196 的文章

日前在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的汽車機貨物稅一案,經台灣車輛工會與財政部於1月14日進行協商後已有結果,那就是包含2000cc以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減徵新台幣3萬元的貨物稅,150cc以下機車則減徵新台幣4000元的貨物稅,以下就是台灣車輛公會與財政部的協商會議「減徵汽機車貨物稅作業流程第二次會議」的內容:

一、修正貨物稅條例之條文及附帶決議

本次修正貨物稅條例,係增訂十二條之一,條文為「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規定額減徵新台幣三萬元。汽缸排氣量在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機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規定額減徵新台幣四千元。」並附帶決議「貨物稅減徵之數額,財政部應要求車商反映於車輛價格,以真正落實貨物稅減徵之美意」車輛工會已籲請汽機車製造廠轉知其經銷商依法將減徵之貨物稅實際反映到車價。

二、作業程序以簡政便民、避免買賣糾紛為原則:

財政部賦稅署與各地區國稅局檢討後,認為其作業程序應如下:
1.車廠在汽機車出廠時於本月向財政部國稅局繳交全額貨物稅。
2.消費者買新車時,與經銷商議完價格,再由經銷商扣掉減徵貨物稅部分,以扣除後之金額在購車定型化契約中註記「買賣雙方議定之車價已含貨物稅條例十二條之一定額減徵貨物稅部分」,完成新車買賣交易,以避免買賣糾紛。
3.購車之消費者到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領牌後取得汽車領牌登記書後,將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出廠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2000cc以下小汽車及150cc以下機車者)交給經銷商。
4.經銷商按月彙整將該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轉交給車廠,車廠確認無誤後處理經銷商與車廠之帳務。
5.車廠於次月按月在不變更銷售價格(出廠價格)的情況下,計算應繳汽機車貨物稅,並一具經銷商轉來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計算貨物稅減徵金額,像財政部國稅局身請貨物稅減徵。

不過按車輛公會掌握的最新狀況,此一修正辦法「可望」於1月19日正式由總統公告、於公告第三天 21日法令生效,所以法令的適用推估為 2009年度 1月21日-12月31日止。也就是說車商必須在農曆過年前三天做衝刺,這樣才能在一月有所成績,甚至已有部分車商先跑,就為了提前刺激買氣。

這政府的美意,在目前持續低迷的大環境景氣中,能刺激多少買氣?依舊值得持續關注!
http://www.autonet.com.tw/cgi-bin/view.cgi?/news/2009/1/a9010420.ti+a2+a3+a4+a5+b1+/news/2009/1/a9010420+b3+d6+c1+c2+c3+e1+e2+e3+e5+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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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廠在汽機車出廠時於本月向財政部國稅局繳交全額貨物稅。
由第一條規定得知
本月出廠的..應該都是5期車..所以..只有5期噴射機車才能退領4000元
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3798
買車買的就是店家的專業售後服務...
消費者對台鈴機車的使用滿意度...建立在SUZUKI形象模範店售後的專業保養與維修及保固服務
原文由 jakey172 於 2009-1-16 11:57 發表
日前在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的汽車機貨物稅一案,經台灣車輛工會與財政部於1月14日進行協商後已有結果,那就是包含2000cc以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減徵新台幣3萬元的貨物稅,150cc以下機車則減徵新台幣4000元的貨物稅,以下就是台灣車輛公會與財政部的協商會議「減徵汽機車貨物稅作業流程第二次會議」的內容:

一、修正貨物稅條例之條文及附帶決議

本次修正貨物稅條例,係增訂十二條之一,條文為「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規定額減徵新台幣三萬元。汽缸排氣量在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機車於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之貨物稅每輛規定額減徵新台幣四千元。」並附帶決議「貨物稅減徵之數額,財政部應要求車商反映於車輛價格,以真正落實貨物稅減徵之美意」車輛工會已籲請汽機車製造廠轉知其經銷商依法將減徵之貨物稅實際反映到車價。

二、作業程序以簡政便民、避免買賣糾紛為原則:

財政部賦稅署與各地區國稅局檢討後,認為其作業程序應如下:
1.車廠在汽機車出廠時於本月向財政部國稅局繳交全額貨物稅。
2.消費者買新車時,與經銷商議完價格,再由經銷商扣掉減徵貨物稅部分,以扣除後之金額在購車定型化契約中註記「買賣雙方議定之車價已含貨物稅條例十二條之一定額減徵貨物稅部分」,完成新車買賣交易,以避免買賣糾紛。
3.購車之消費者到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領牌後取得汽車領牌登記書後,將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出廠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2000cc以下小汽車及150cc以下機車者)交給經銷商。
4.經銷商按月彙整將該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轉交給車廠,車廠確認無誤後處理經銷商與車廠之帳務。
5.車廠於次月按月在不變更銷售價格(出廠價格)的情況下,計算應繳汽機車貨物稅,並一具經銷商轉來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計算貨物稅減徵金額,像財政部國稅局身請貨物稅減徵。

不過按車輛公會掌握的最新狀況,此一修正辦法「可望」於1月19日正式由總統公告、於公告第三天 21日法令生效,所以法令的適用推估為 2009年度 1月21日-12月31日止。也就是說車商必須在農曆過年前三天做衝刺,這樣才能在一月有所成績,甚至已有部分車商先跑,就為了提前刺激買氣。

這政府的美意,在目前持續低迷的大環境景氣中,能刺激多少買氣?依舊值得持續關注!
http://www.autonet.com.tw/cgi-bi ... 2+c3+e1+e2+e3+e5+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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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廠在汽機車出廠時於本月向財政部國稅局繳交全額貨物稅。
由第一條規定得知
本月出廠的..應該都是5期車..所以..只有5期噴射機車才能退領4000元
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5369



也就是2009年出場的才算
但是法規只有限定領牌日期沒有限定出廠日期,雖然說去年生產的車子已經被課徵貨物稅了,但到時候這筆錢很有可能用退稅的方式拿到吧......

不然像現在低迷的汽車市場,去年的車都還沒賣完怎麼可能還做新的勒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7708
アドレスV125完全制霸宣言!
ストレート最強マシン

回覆 #26 rock621 的文章

是否買化油器的車,2008年出廠的車就無法折減4000元了呢?

看一下以下的條文。
新車要領牌,才會有「蓋有領牌日戳之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車廠才能向財政部申請減徵。
我的解讀是,在時效內買的新車,都應減4000元,而不限於2008年或2009年、化油器還是噴射、5期還是4期、125cc、100cc、50cc..等等。

不知大家看法如何!?

5.車廠於次月按月在不變更銷售價格(出廠價格)的情況下,計算應繳汽機車貨物稅,並一具經銷商轉來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計算貨物稅減徵金額,像財政部國稅局身請貨物稅減徵。
昨天我跟老闆聊天他的說法是,現在已經出廠的車種都是〝已經課完稅〞,等到法案
通過實施後,車價會"應該"自動扣除4000,為期一年,所以現在不適合買車‧
我之前也跟老闆提到是以領牌為基準,但那好像只適用汽車‧
總之現在得到的訊息就是如此,有新消息在一起討論吧!

回覆 #28 sumin7196 的文章

原文由 jakey172 於 2009-1-16 11:57 發表
財政部賦稅署與各地區國稅局檢討後,認為其作業程序應如下:
1.車廠在汽機車出廠時於本月向財政部國稅局繳交全額貨物稅。
2.消費者買新車時,與經銷商議完價格,再由經銷商扣掉減徵貨物稅部分,以扣除後之金額在購車定型化契約中註記「買賣雙方議定之車價已含貨物稅條例十二條之一定額減徵貨物稅部分」,完成新車買賣交易,以避免買賣糾紛。
3.購車之消費者到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領牌後取得汽車領牌登記書後,將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出廠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2000cc以下小汽車及150cc以下機車者)交給經銷商。
4.經銷商按月彙整將該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轉交給車廠,車廠確認無誤後處理經銷商與車廠之帳務。
5.車廠於次月按月在不變更銷售價格(出廠價格)的情況下,計算應繳汽機車貨物稅,並一具經銷商轉來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計算貨物稅減徵金額,像財政部國稅局身請貨物稅減徵。

不過按車輛公會掌握的最新狀況,此一修正辦法「可望」於1月19日正式由總統公告、於公告第三天 21日法令生效,所以法令的適用推估為 2009年度 1月21日-12月31日止。也就是說車商必須在農曆過年前三天做衝刺,這樣才能在一月有所成績,甚至已有部分車商先跑,就為了提前刺激買氣。

這政府的美意,在目前持續低迷的大環境景氣中,能刺激多少買氣?依舊值得持續關注!
http://www.autonet.com.tw/cgi-bin/view.cgi?/news/2009/1/a9010420.ti+a2+a3+a4+a5+b1+/news/2009/1/a9010420+b3+d6+c1+c2+c3+e1+e2+e3+e5+f1


他是有依序一.二.三.....等
財政部賦稅署與各地區國稅局檢討後,認為其作業程序應如下

1.車廠在汽機車出廠時於本月向財政部國稅局繳交全額貨物稅。

3.購車之消費者到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領牌後取得汽車領牌登記書後,將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蓋有領牌日戳之出廠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2000cc以下小汽車及150cc以下機車者)交給經銷商。

它有一定的程序

一不符合
三會有用嗎意外遇到台鈴2009年address新優惠頭香3729

[ 本文最後由 rock621 於 2009-1-16 21: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