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22928264 於 2008-12-2 12:57 發表
+1 我也這麼覺得....
做事 輕重緩急 要有順序
當然得先把飆仔抓光 在來抓"重大"違規 然後 在刁輕微的違規 我就沒話說!
要抓 轟天雷管 先把破管子的車抓完在來談
抓改裝車? 改裝車如果不是嚴重到 會讓人導致車禍 你抓它幹嘛?
放任其他 有害交通的人繼續跑?
還是乾脆說 飆仔 條子的125 150CC 追不到 乾脆不抓 改抓 改裝烏龜車?
有重機 我也沒看過半夜的市民大道 在用重機追那些超速 闖紅燈的........只看到臨檢 在刁難烏龜改裝車....
台北市小燈 臨檢也在刁....
人家臨檢該抓的是 不法份子 酒駕 危險駕駛 你抓小燈? 大材小用?
半夜 派遣那麼多員警 警車 只為了抓小燈? 不是挺好笑?
HID要抓也行啊 法規定的明確點
不要有魚眼 條子照樣在刁難 上面說一套 下面做一套 那我裝魚眼裝好玩的唷?
而且驗光型那種
收費 與 規定 擺明是針對汽車族設定的 機車族要驗過的是有幾台車??
我想警察也有警察的想法吧!
也或許他今天看到我的小燈,可能就認為我是飆仔。
沒辦法~飆仔都是那樣子,偏偏我改車的方向又跟飆仔差不多。
只能說~遇上條子自己要當心,
況且我也回想起來那天條子為何會看上我的原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