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就是愛搖 於 2008-10-7 14:31 發表
以下言論看看就好~純屬搞笑
你可以放西瓜刀~開山刀~小武士刀
遇到警察就說~
西瓜刀是要買回家切西瓜~
開山刀就說~我要去登山拿來開路用
小武士刀~我要買回家切腹自殺用~
至於警察會不會相信我就不知道了
很多時候有些東西是不能隨身攜帶的,
就算是為了防身也一樣,
在台灣的法律中,刀柄超過15公分以上的不可以開鋒 (少數刀除外),
至於刀類是否可以攜帶或者放在車內,
答案是...不可以 "無故" 攜帶或持有,
何謂 "無故攜帶/持有",
比如說,今天你要上山,你可以帶刀,因為那算是登山用品之一,
所以,當你被臨檢的時候,如果你給不出一個合理的攜帶理由,
警方是有權力扣留你3天....至於後續的法律問題....我是不清楚...
那你或許會想說,告訴警察說,那是用來防身用的,這樣可以了吧,
答案是...不行...忘記之前那位檢察官是怎麼跟我解釋的了...(我的客戶之一)
反正就是...不能以防身為理由就是了,
但是,台灣又有一個法令...那就是,沒有搜索令,警方是沒有權力搜索你的身體或者車廂,
所以基本上,只要你不要太張揚,基本上是不會有問題的...
不過不管是什麼防身器材,攜帶的時候必須低調,
不然他們還是可以依照"社會治安妨害法"將東西沒收,
其實這也不能怪他們,
因為,他們也不敢肯定你是不是真的防身,還是拿來犯案,
所以,不管你的防身器材多合法,也不要放在太明顯的地方,
就算是板手,你放在身邊,在街上走,警察也會過來跟你關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