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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

11#
fox8850 2007-10-24 16:34 只看這個作者
這件事對"絕對路權"的定義及提倡有正面的影響!
雖然刑事責任免了,不過我想知道那個駕駛的民事責任為何?
台灣就是一直秉著"死者為大",才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判決,不要有著行人最大的觀念,
其實行人是最小,因為不管怎樣傷的最痛的還是行人...
12#
peer 2007-10-24 17:05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eric19850629 於 2007-10-24 12:07 發表


的確...

我認為台灣的綠燈起步最好都晚三秒[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6230

也是曾經親眼目睹當場被闖紅燈的....唉

您的見義勇為在台灣真是難得[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26


可是通常台灣的駕駛連一秒鐘都等不下去

常常旁邊車道剛轉換紅燈直行都還沒變

後面的喇叭就開始狂按了...[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8636
原文由 peer 於 2007-10-24 17:05 發表


可是通常台灣的駕駛連一秒鐘都等不下去

常常旁邊車道剛轉換紅燈直行都還沒變

後面的喇叭就開始狂按了...[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7487


我是指肉包鐵的車啦[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3533

當然前提是後方沒車的情況

鐵包肉至少安全一點

可以的話不要紅綠燈油門直接灌底[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1947

既不省油又汙染空氣又危險

不過對台灣人來說好像很難=_=
原文由 zankuro 於 2007-10-24 16:31 發表
沒辦法,台灣就是這樣的地方.....死者為大。
今天上班...因為比較早出門,所以悠閒的在左轉車道等著紅綠燈要依號誌左轉(這個路口沒有兩段式左轉)。
後方停了一輛頭又大..頭又大後方停了一輛賓士W203跑車..車號1111(英文就不用了)..
Ps.這台賓士大概每幾天就會遇到..只是以往都沒有鳥他...
對向車道只剩下零星間隔很大的幾部車陸續通過..但直行綠燈仍有15秒左右,後方賓士開始叭叭...於是頭又大叭我(我是第一台..機車).我回頭看了一下頭又大.看看號誌..還有十秒..不鳥他..(本來兩手握著手把..索性全部放掉)..賓士又叭叭..頭又大無奈,往前開了一點點..此時直行變成黃燈,說時遲那時快,賓士由雙黃線左方殺出..油門一拜..(對向車道一部正要殺黃燈的機車嚇到馬上停住)這時候我也起步了..不知道賓士是不是故意..朝著慢車道撇過來,整輛車大概吃掉慢車道一半..心頭閃過...上路要要這樣衝就早點出門嘛..開賓士有比較高貴??

不知道如果我被他弄到應該算誰的..?


後車撞前車通常責任較大

相信它也不會白癡到撞你...這樣他賠大了
原文由 allenhsi 於 2007-10-24 12:07 PM 發表
雖然對死者致哀,但事實上死者才是肇事者。
我個人對這個判決也為那位騎士感到開心。

11年前小弟我也發生過一次小車禍,我開車,對方是一位5歲的小孩。

在新竹市的某條很小的雙向道,我對向的車子塞車全停了下來,
我也因為路小開不快,時速約25~30公里,突然一個小孩從對向車道跑過來,
因為他很矮,往對向車陣中看過去,完全看不到他,直到他衝出車陣,我看到急踩煞車,
我車停了下來,他因為衝太快,撞上我的車子,黏在我的引擎蓋上,
還好我有注意到,而且有停下來,
不然,他可能會被捲到我車輪下了[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9496

結果對方家長一口咬定我撞人,我一直解釋是我停了下來,你的小孩撞我車,
但是還是沒用,因為我開車,只好花錢了事去合解…

唉~自己放任小孩橫越馬路,而且還那麼小…

如果那時有這種法官,我就不會還要拿錢給他們花用了。

要是我會回答:要是我真的想撞,你想我會煞車嗎? 就是他自己衝出來我才煞車阿! 不然這次算NG! 我們再來一次![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140

反正
機車撞人 騎機車的錯
開車撞人 開大車的錯
開車撞小車 開大車的錯

千錯萬錯 肇事被撞或撞人的 死都不認錯(那阿嬤HP歸0 想認錯也沒辦法)
[天天工作天天賺錢! 因為我摔車了... ]
16#
peer 2007-10-24 17:28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天橋上面有人自殺好死不死你又撞到他

這時候法官又要怎麼判決?

該不會又是個過失殺人吧...可是照上面的判決來看好像也可以用反應距離不夠頂回去

(早上看到的某則新聞...好像是開車忽然有人從天上掉下來[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4837 )
17#
lg359635 2007-10-24 19:12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 教士 的文章

預留車道也是沒用的...
我上次都閃到對向了還被撞到...
死阿伯要穿越雙黃線還說我騎很快...
我撞到他大概3公尺就停下來了...
而且沒有煞車痕...
最後還是買了一盒600塊的水蜜桃才了事的...
18#
jan1277 2007-10-24 21:21 只看這個作者
有同感...現在綠燈我都會等一下再騎.....
都有不怕死的人飛出來
超人的電影應該要讓台灣人來拍才對...每天都有人想學飛...結果好死不死都是被撞飛的比較多[新聞]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路權抬頭682
車像小老婆時要疼
車像小阿姨時要操
車像小阿婆時要譙

..
實體正義不代表法律正義.這個判決只能拿來閒聊.它不代表什麼.

何況現場圖.鑑識小組的報告.判決主文....等等.什麼都沒有

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自由心證....如果真要說它能代表什麼.等這個判決成為"判例"再說吧

[ 本文最後由 最遠的距離 於 2007-10-24 21:5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