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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verson9953 於 2007-10-19 12:08 發表 前幾天在承德路跟民權西路交岔口~那時候黃燈剛便紅燈依下下 我就又轉民權西路 看到警察要欄我(應該是要欄我) 我就下意識加速逃跑~ 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 這樣的話會被開單嗎?如果被開是多少錢呢? 本人目前為自己行為感到懊惱>"<我錯了
原文由 vino88868 於 2007-10-19 23:40 發表 當下沒攔下來開單~除非有照相舉發~ 不然應該是沒事才對~ 僅供參考~祝樓主安全過關啊~
原文由 tang_yuad 於 2007-10-20 11:58 發表 恩!! 推啦! 有些警察停下來好好講~還不甩你~ 苦苦哀求他開少一點! 照樣開你1800~更何況是交通尖峰不去指揮交通.. 卻躲在那邊開單~被開單的平均週期如果很短!有時候看到警察就想掉頭,反感.. 會想說能閃則閃 ~抓到再說...有些警察是為了業績而業績...真是XXOO..
原文由 vv10417 於 2007-10-20 08:53 發表 各位要小心喔~96年10月開始警察嚴格交通大執法~ 會比之前稍微來的嚴一點~至於有沒有嚴~見仁見智囉~警察有的會偷懶 重要交通要道或是易發生超速或交通事故地點 加強取締~並增加警察路檢地點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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