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裝了KOSO的GSR專用閃爍器,平時不會亮,
只有在煞車時前後方向燈與煞車燈會交替閃爍,只打方向燈時會是原來的方向燈效果,
若是在打方向燈時煞車,只有煞車燈會閃爍,方向燈不會閃,這一種應該是最不會干擾後方來車判斷的閃爍器。
只不過最近發現,好像閃爍器也是違法的東西,警察臨檢也是可以開單的,難道剛裝又要花錢請店家拆下?
有人在台北裝這種閃爍器被警察開過單的嗎?
請回應一下
謝謝
附上看到的規定如下...
煞車燈:
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0.二五公尺以上。
4.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