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拿駕.行照就好.查驗身份是警察的問題.又不是你的義務
*如果警員要檢查車.一定不會叫你下車或者離開車子太遠.這樣會破壞檢查的正當性
*置物箱搜索方面.你可以打開.但不需要翻東西給他看.這是你的權利.搜東西也有技巧喔
是拍.壓....不是翻喔
*如果你不服.可以當場宣告"聲明異議".在場帶班警員必須立即決定是否繼續.否則必須開出處分書
*如果情況惡化, 警察堅持要帶回警局. 記住再踏入警局開始的三個小時之後必須釋放你
*酒測必須於飲酒後15分以上.才可施測.且警員必須提供開水漱口
*酒測臨檢點必須距離餐廳5分鐘距離以上
這個白話版釋字535號.其實有些重點還是沒交代好.真要拿這個去盧會很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