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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機電理化 交通規則與法規討論 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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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

来源: Dr.DJ 2018-12-4 20:0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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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案件可透過民眾匿名檢舉,而近幾年民眾檢舉量佔整體的 16%,為了避免檢舉魔人、挾怨報復或重複檢舉的情形發生,交通部訂於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檢舉實名制」,檢舉人要提供真實身分才會受理案件。

日前交通部已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年元旦起檢舉人得提供真實的身分證字號核對,若匿名檢舉即便事實明確,警方則會改以職權舉發方式開單,否則不予舉發。

交通部表示,受理機關須知檢舉人姓名及聯絡方式進行查證,法院審理交通違規案件時也常須請檢舉人到場說明,因此交通部修正處理細則第 20 條,增訂檢舉人應提供身分證字號,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

另外,處理細則第 23 條中規定,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但該條文有但書,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則不在此限,不過,此但書也在這次修正後將刪除。

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5371|交通部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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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DTG861 2018-12-14 11:26 只看這個作者
陽光暑豆 發表於 2018-12-9 18:34
現在檢舉網頁不用輸入身份證字號的..

台中巿的不用,我記得別縣巿也不用。

台北市跟新北市都確定要檢舉人正確資料喔~
本人都用過,
檢舉版面還加強宣導一定要留正確資料,如造假就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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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8-12-15 01:28
34#
erlkonig 2018-12-10 11:08 只看這個作者
這就根 以前鄰居 檢舉  色情黑店    有人 直接拿刀  登門說  某某 分局vv所  我們開的  嚇到  跪地認錯
33#
OTIKA 2018-12-10 05:49 只看這個作者
陽光暑豆 發表於 2018-12-9 18:34
現在檢舉網頁不用輸入身份證字號的..

台中巿的不用,我記得別縣巿也不用。

台北市要 一直都要 姓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 email 本文最後由 OTIKA 於 2018-12-10 05:50 編輯

Image20181210_054737.jpg (299.61 KB, 下載次數: 33)

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9645|交通部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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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陽光暑豆 : 不是台北市實名制了 而是違規魔人還沒變紅之前 就一直要填這些資料喔  發表於 2018-12-28 14:28
讚: 5
咦,台北實名制了。幸好,目前只有高雄警局才有洩漏個資的案例。如果改天自己運氣不好,被洩個資,我再把案子炒大~ XDDDD  發表於 2018-12-10 21:39
32#
linjacky 2018-12-10 02:40 只看這個作者
kpcv51805 發表於 2018-12-9 07:58
現在騎車開車的凶神惡煞太多了,
輕輕按個喇叭提醒注意都會有事了,
小弟應該沒那勇氣下去勸阻。 ...

不敢勸阻沒關係、可以當下叫警察,這兩個做法都能夠較快速的改善交通。事後檢舉我認為不太會改善交通。
廷咩 發表於 2018-12-4 20:39
那個是在騙沒檢舉過的人吧
檢舉網頁必須輸入
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

現在檢舉網頁不用輸入身份證字號的..

台中巿的不用,我記得別縣巿也不用。

大大在哪個縣巿要身份ID?

姓名、電話、信箱、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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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跟新北市都確定要檢舉人正確資料喔~ 本人都用過, 檢舉版面還加強宣導一定要留正確資料,如造假就違法呢~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12-14 11:26
台北市要 一直都要 姓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 email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12-10 05:49
新加到小老婆,很新鮮,似乎有不少規則,但又懶的看...XD... 現在網路太多規則要看,都懶了.. <img src= ...
linjacky 發表於 2018-12-6 12:03
我覺得當下去勸阻比事後檢舉有用耶

現在騎車開車的凶神惡煞太多了,
輕輕按個喇叭提醒注意都會有事了,
小弟應該沒那勇氣下去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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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勸阻沒關係、可以當下叫警察,這兩個做法都能夠較快速的改善交通。事後檢舉我認為不太會改善交通。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12-10 02:40
盡量守法點
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有位作家因為臉書一句:「我的寶刀一出鞘,不祭血就不會收」而被民眾檢舉

然後

作家就被警察約談了,並以恐嚇、妨害秩序罪嫌偵辦

認同該作者的評論:如果我們的警察體系國文程度均標在小學以上,或許很多沒必要深究的案件可以直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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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挾怨報復或重複檢舉,除了重複檢舉外,警察有權限判定是否挾怨報復嗎?符合舉發條件,你就是得舉發!與實名、匿名何干?
至於重複檢舉,那勢必不符合舉發條件!與實名、匿名何干?直接不予舉發就好了啊!

可見警力資源不足,常常是咎由自取!真正的關鍵問題恐怕是檢警民主素養不足、專業能力不足!若以為透過實名制就能減輕你們的工作量?那真是緣木求魚!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8-12-7 18:08 編輯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tony046074 發表於 2018-12-4 23:43
民眾檢舉只佔16% ???

警察都沒在開單的阿,那剩下的84%是什麼?

照相機拍的嗎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5697|交通部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