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貪快走機車道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1,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 其他車種 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跨越或佔用行駛,違者罰NT600~1800元罰緩。 塞車時直行汽車勿走機車道(含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