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討論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 我個人是認為很霸道。不管發生什麼事肇事者一定都要拖你下水。 發生了車禍,就算是對方逆向,也給你冠上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撞到闖紅燈的車輛,也給你冠上個「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