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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女騎士是越南籍的離婚外配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開罰3000至6000元罰鍰; 另依第43條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開罰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牌照6個月;另依第60條違反本條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如今又多加一條國道逆向騎車,開罰3000至6000元罰鍰。 所以花三萬就能騎機車飆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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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題根本就是故意要引戰阿 台灣的警察難為,要執法又要兼顧犯人的人權 還要考慮到長官的軟骨症 只好看著騎士囂張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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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幫忙爭取白牌路權 比起重機猴子勇敢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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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警没轍 如果是國外早就被橡膠彈打下來或撞下來 啊!都忘了國外機車能上高速公路~ |
我猜受到很大的刺激,或是情緒失控 ![]() |
| 這在國外會覺得誇張的是警車,人家好好的騎在國道上,雖然不到125cc但沒有法規說機車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反觀台灣。。。嘿嘿嘿,先立個惡法再洗腦民眾機車好危險,最後再好棒棒的依法開罰伸張正義,疑?這不是海賊王的世界政府幹的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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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霉體本身就是最大的"禿鷹"(公關公司) 上頭行政怠忽找下頭禿鷹處理.... |
| 講不贏就弄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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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看新聞 確實誇ˊ張 4輛紅斑馬狂追!女騎士逆飆國道 攔阻還鑽車縫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