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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笑死人了 甚麼時候來個「不違停,我行」啊? 垃圾交通部 違停害死人甚麼時候可以比照酒駕3~10年,累犯判死刑啊 |
Chielon1976 發表於 2019-8-29 18:03 其實罰則很重了, 但酒駕的人如果沒錢,也只是進去關一陣子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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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會花錢做這種不切實際的活動 確不對酒駕採取更有效的行動 只會花錢不會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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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 以台灣人口2300萬人來說 宣誓才十萬人 還有好大的進步空間啊……… ![]() |
| 酒駕就是垃圾,沒什麼好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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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 { 酒駕零容忍 } 應該就是確認駕駛人有酒駕後就迅速處以死刑並執行 可以寬限24~48小時給他(她)們交辦後事立遺囑告別親友 他(她)們不死, 別人就等著被他(她)們撞到受傷身殘或死亡 何其無辜 ? 為何這樣的錯誤一直在發生 ? 因為 罰款 / 入監 / 吊銷駕照 , 對他(她)們來說是不痛不癢的 只要他(她)們還有一口氣在,累犯率極高 ! 酒駕者 , 死路一條 , 這是最有嚇阻作用,也是唯一他(她)們應該受到的待遇 。 |
| 先去看看美國酒駕怎麼處罰,再來看酒駕零容忍是不是說說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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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三名志工(轉載三立新聞) 今天看到的新聞,宣誓?宣給誰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