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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7月1日酒駕處罰新制上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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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9-6-26 21:37

正文摘要:

108年7月1日酒駕處罰新制上路說明  新聞類別:新聞發布  業務類別:監理  發布日期:108-06-25  新聞提供單位:路政司   詳細內容: 立法院108年3月26日三讀修正 ...

回覆

jigoluotalu 發表於 2019-7-3 08:51
我覺的因該來開發個電子狗項圈…
功能:監測酒精濃度、酒精濃度燈光顏色標示、gps位置、移動速度、通報警局、與警局連線對話

不知道這個點子有沒有專利…
強制掛個電子狗項圈來監測酒精濃度…
監測並紀錄他的位置…公告天下那些曾經酒駕的人在哪裡出沒…
並可以讓在它脖子上顯示酒精濃度燈色,
當濃度達到危險等級…直接通報警察局關切…
相關證據當法院判刑的依據…比較實在…
kiga15351 發表於 2019-7-3 07:24
感謝分享~~~~~~~~
pooy 發表於 2019-7-3 06:41
感謝版主大大分享也可以減少改善這方面問題
ben70083 發表於 2019-7-3 00:37
台灣酒駕真的太嚴重了!!
不用嚴厲的處罰很難杜絕這種殺人行為
國外酒駕撞死人直接就是死刑
BloodYuri 發表於 2019-7-2 16:35
罰則修嚴當然好
但執行要確實才是重點
不要又是有關係就沒關係、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foxlee 發表於 2019-7-2 13:32
還可以罰重一點啦,哈哈~~
wait 發表於 2019-7-2 02:16
謝謝分享!支持喝酒不開車!108年7月1日酒駕處罰新制上路說明2384|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kenhon1128 發表於 2019-7-1 10:39
就等實際情況會不會有改善,感謝分享
OM748 發表於 2019-7-1 07:13
重傷或致死才沒入車輛?
不論是否酒駕 只要車禍肇事者肇責大的那方撞傷或撞死別人賠不起
強制抓來摘器官賣掉賠受害者才合理吧?這樣才能有效減少三寶,他都不管別人死活就沒人權可言,也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現在的車禍只要肇事者賠不起又沒買第三責任險,就是過失傷害輕判幾個月罰錢給政府然或沒錢進去關幾個月出來就沒事,受害者因傷無法工作跟其他難申請證明的財物損失都拿不到賠償的案例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