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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啦 之前也是被紅燈右轉的腳踏車害死 違規就算了還不看左方來車 就這樣被前方機車往左閃擊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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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車禍的話.. 鄉民&腳特車主:重機 騎太快了! |
| 那裡叫大業路不是中央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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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管不是問題 問題是我們的教育有教過怎麼騎自行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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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有行車紀錄器 不過假設撞上了 鬼島的交通法規 應該還是會判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
| 如果是一群的機車,搞不好後面的騎士沒注意到就撞上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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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真心覺得腳踏車應該得像日本那樣,將其也納入道路法規管理之中,不然真的無法可管可約束... 自行車在交通法規內又有法可管的只是罰金很低 另外還有97年4月中開始,腳踏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或行駛快車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到600元不等罰鍰。另外,也修法正名為『自行車』。另外,自行車是不能載人的,違規會遭罰三百至六百元 |
| 後面的不知道有沒有撞上 |
| 阿北說 少年郎 騎卡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