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oy200 發表於 2017-9-22 19:10 打110有屁用? 我跟你說,我打過上百通,因為晚上很難拍到駕駛座裡面我才打的 警察10~15分鐘後才會來,你覺得那些「我只是停一下下」的人會受到甚麼懲罰嗎? 本魯蛇建議修法,違規停車被撞,違停者一律負全責,且無求償權利即可。 |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7-9-22 11:53 單純的玻璃反光可以用CPL消除,但是低透光或鏡面隔熱紙的話,大概是無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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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承辦員警確認過,精明的違規者都會玩申訴。 在無法確認有無駕駛的前檔影像情況下,表示影像證據只有50%證據力! 因為 有駕駛:無駕駛 ; 違規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足3分鐘情況下) 所以只要違規者申訴證據不明確基本上就會直接撤銷了!因為無法證明100%有駕駛的臨停或是100%無駕駛的停車。 其實眼尖的人應該就能夠看出關鍵點了,根本無須去針對前檔問題來舉證有無駕駛,直接拍連續3分鐘以上就直接判定為:100%違規停車!簡單明確! ![]() 所以汽車違規停車也是有辦法治的,至於機車違規停車尤其是併排的,就是真的很不聰明 !(我講的夠委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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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嘛流行貼的暗暗的不給人看, 但至少可以罰輕的成立吧?! |
沒拍到駕駛座無人就只能檢舉臨停
隔熱紙不是太黑就是反光 真他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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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貼紙太黑就無法可罰嗎? 執法者不作為,最後累死的誰?執法者啊。 執法者的頭腦可以清楚一點嗎? |
| 每次看到.都是一堆黑的像墨汁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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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貼黑一點 如果晚上撞到人 要怎麼找理由說隔熱紙太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