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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勵檢舉以遏止 Uber 違法營業,罰款將提高至 25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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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6-11-3 18:00

正文摘要:

繼交通部為了因應 Uber 所帶來的新營運概念,針對傳統計程車業者通過了多元化計程車法案後,行政院在上個月31日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中,即針對公路法第 77條及78條條文修正案與立法院達成協商,修正內容針對違規營業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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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1up 發表於 2016-11-4 17:59
那檢舉職業駕駛違規有獎金嗎?
既然都職業了 違規是不是也要放大檢視 不然你當乘客命是假的?
eduso09 發表於 2016-11-4 17:30
計程車就不用管嗎?
還貼補 不用繳稅 為什麼?
sky-6000 發表於 2016-11-4 15:40
計程車的素質已經崩壞了..也管太多了吧!!不然就是相對的提高計程車執照的取得條件才是吧!!整條街滿滿的都是計程車我行我素的.根本沒人克制的了它.好不容易出現了UBER
而政府卻要限制??如果UBER沒有競爭力早就被消費者淘汰了.為何大家甘願坐UBER而不選擇計程車??好好的檢討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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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4 17:04
sakada 發表於 2016-11-4 15:12
民國七十九年之後,許多車隊出現了,
小黃開放後,"素質提升"這幌子,
已在風中飄搖20餘年,
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不久後更要再加入一堆前科犯,
讓這黑幫氾濫的行業再添生力軍。
Favorite-things 發表於 2016-11-4 14:35
根本問題應該先從計程車司機的素質著手吧!
Eric6110 發表於 2016-11-4 13:16
雖然沒搭過UBER的車,但小黃可是有受到政府補助的一群(燃油),UBER車可沒有,又
UBER一出來,小黃生意被消減了,真的有吵有糖吃是不變的道理,就市場競爭力來看,
UBER應該就地合法化,強者(優者)是競爭下的產物,那天小黃的素質跟日本小黃一樣,
如以安全性考量為前提,消費者何必冒風險去搭UBER?
堸烈kk 發表於 2016-11-4 12:43
有UBER和計程車競爭不是很好嗎?
計程車長期經營,品質卻參差不齊
有部分司機開車猛的連顧客性命和用路安全都不重視
aokirin 發表於 2016-11-4 09:26
前陣子颱風,同事從捷運出來想叫小黃
小黃直接喊價250,而且要跟其他人共乘
還嗆一句[不坐你叫不到車啦]
當下手機拿出來叫Uber,150塊專車到家
計程車??呸!!!!!
阿爾瑪 發表於 2016-11-4 09:26
那項生意是沒有競爭的 ,計程車業者自己要想想怎麼進步 ,還怪別人搶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