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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寫了申訴單...工作天很長 還在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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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戴瓜皮 不然想實現邊騎邊聽有難度 |
| 我聽音樂的話都是用藍芽耳機,不然真會被旁邊人的眼神插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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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一台車有改機車音響 就是上面樓上PO的那種 不用一張小朋友就可以解決 喇叭很小顆 防水 找車架上某個好位子塞好~ 主機放車廂裡面 線拉出去 有做快速接頭 我很愛放音樂沒錯 但我到安靜的定點會小聲或關掉 如果是像跑個北宜放音樂感覺還滿爽的阿~~~~~ 換車後 也移植到新車上 也是藏得好好的 有次行經警察局...剛好等紅燈...被警察廳到= =|| 攔我下來 開我罰單「第16條第5項:裝設高音量喇叭或製造噪音物」 第16條 處900~1800$$ 無需驗車 若是第五項則應以最高金額處罰 且沒收該器物 所以基本上 當場也被警察請車行拆下 並收下一張罰單~~ 隔天馬上到監理站申訴~~~內容大致上為: 「第16條第5項:裝設高音量喇叭或製造噪音物。但我這不是高音量喇叭(指氣笛、蝸牛),如果是製造噪音物,那標準為何?緊依警員判斷有聲音就是改裝!就是吵?當天路段為分隔島機車道與大樓間狹小路段,造成回音使音量擴大,並非刻意播放最大音量,如果要開我製造噪音,我希望有憑有據,制定標準制定分貝數,而不是改裝就是錯,當下有與警方溝通,但警員以「妨礙公務」抑制我發聲機會,不得已先簽下罰單日後再行申訴,求還我公道,不是改裝就是死,愛車愛音樂沒有違法。」 兩個禮拜後(超快= =)接到監理站的電話.... 黑您好~ 你的罰單確實我們審查 再開罰這部分是有疏失的 目前罰單已撤回原派出所 所以目前是查不到你的這張罰單紀錄哦~~~~ 沒收的器物也可以至原派出所去取回摟~~ 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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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好用 音質尚可 還會閃閃閃 ![]() |
| 我以前的做法是,接一台110w(大約是這個W數)的擴大機+4.5or5吋的喇叭,然後拉一條音源線接mp3,等紅燈時我就轉靜音或是切小聲,這樣其實很低調。提供給你參考 |
| 藍亞耳機就能解決的事搞那麼複雜幹嘛?到底是想聽音樂還是屁孩在炫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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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加裝音響的目的, 是要沿路遂街到處叫賣「磨剪刀、磨菜刀、俢雨傘......」嗎?! 還是要像廟會陣頭沿路遂街敲鑼擊鼓到處吵鬧嗎?! 還是要像葬儀行列沿路遂街鬼哭神號到處「哭伯哭毋」嗎?! 以上小小卑劣偏見,看看就好,若有見怪,請多多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