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神風小黑貓 於 2014-5-31 23:35 編輯 小弟於下班時經過新莊青山路下坡路段因天雨路滑不慎騎機車滑倒,之後機車一路滑行去撞到對向汽車(馬自達),導致對方前保險桿破損,對方請保險公司送原場維修 如果樓主想要減少對造請求賠償的價額,樓主可以主張對造與有過失,
但是和解或調解沒有絕對,只要雙方合意或同意即可(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的前提)。 假如樓主未滿 20 歲,由於民法規定,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除非未成年人已經結婚,屬於有行為能力人), 倘若訂立契約(例如:和解的契約),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的承認,才能開始產生效力。 所以建議樓主必須惠請法定代理人陪同協商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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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申請肇事鑑定 會比較好 |
| 你還是多跑幾間車行問價錢!!要賠償也要等責任鑑定出來再說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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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沒出來,只有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進廠維修費19000 ,保險公司要我也去跟車行要維修估價單。 |
| 那肇事責任鑑定出來了嗎?這鑑定會判斷你需付多少賠償責任如果是100%全錯你就要付全部賠償金額! |
讚,,,下次走路跌倒也要國賠![]() |
| 國賠...國家的錢沒那麼好拿吧....建議你打電話多問幾家對方所開的價錢事否合理,花錢消災吧...人沒事比較重要~但如果事有爭議,有錢有有閒,要搞國賠也不是不行..說不定還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就端看自已怎麼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