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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車跨分道線行駛,乙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甲車時,則甲車負30%肇責,乙車負70%肇責。(互賠) https://www.cathay-ins.com.tw/page3/3-0-M-5c.htm |
| 若是依照版大的敘述,是轎車要負全部的責任,轉彎車未打方向燈,擦撞點若是車子前半部,是轎車的錯,車子後半部,那版大也有肇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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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還是要看撞擊點,是轎車撞你還是你撞轎車,如果是他撞你,你責任小 反之,若你看到他左轉出來還煞車不及去擦撞他,那你的肇事責任一定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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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你沒提及?有沒有一起列入筆錄裡? 這種車禍, 只能民事判決.除非三方有一方提出刑事告訴(損毀, 傷害). 最好方式是三方去當地警局, 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在分責任歸屬, 調解不成立才會上民事簡易法庭判決. 上法院很麻煩的, 常常都是你要上課, 上班的時間.等到判決主文出來, 都1年後了. 責任歸屬不會去100%一方的 , 大都依比例原則來區分的. 就像有一次我去撞傷到闖紅燈的騎士, 上民事法庭後, 判決下來, 我要負擔30%未注意過失責任, 對方負擔70%過失責任. 而且你們上法院, 兩造都要互看不爽的嘴臉, 然後就在庭外一直等著叫號進去, 報告事情原委, 然後5分鐘就出來了, 很浪費時間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 筆錄內容跟路口監視影帶, 才可以上法庭作證, 不然口說無憑, 對方也會咬死你的. 筆錄內容要咬出轎車車主(害你的事主), 在來就是跟公車公司私下合解. 你就全力告轎車車主(民事跟刑事), 先跟轎車車主提出告訴(傷害), 在來等民事開庭. 看轎車車主的態度, (傷害罪)可以在一審時撤出的. 車禍後的筆錄, 警察都會依民事來送的, 不會主動幫你(刑事), 因為它們不希望去弄出很多刑事證據(調路口監視), 要寫報告書. 調解委員會不成, 它們會主動幫你們直接送去當地民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