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Samsung GALAXY Note 8.0 買來當手機用

瀏覽數: 13217 | 評論數: 38 | 收藏 0
關燈 | 提示:支持鍵盤翻頁<-左 右->
    組圖打開中,請稍候......
發表時間: 2013-5-21 01:20

正文摘要: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16 16:20 編輯 如題 這回原本是要買Samsung GALAXY Note2的 推薦我老媽   老爸   都買這支 原本我拿的是初代SONY高階防水機(現在被Z幹掉當肥料了) 最早 ...

回覆

godpasser 發表於 2013-5-25 01:19
幹...看A片時不知道多爽 比你們說的小螢幕爽不知道幾倍XD

不過說真的 三星現在真的不怎好 但方便性還是有的
畢竟人家還是敢拿出來賣麻~能用就好
單就這樣酸人家自己卻沒拿其他品牌高階平板實在說不過去@3@...
LSI狼 發表於 2013-5-23 23:44
為了這支的觸控筆與電話能力,前一段時間也續約了

給個讚

讚: 5.0
讚: 5
說實在的 除了攜帶問題外 其他都算好用的  發表於 2013-5-24 19:03
foxtw1983 發表於 2013-5-23 09:14
感謝分享阿
螢幕真的是超大阿!
只是裡面有打電話的功能嗎? 好想看一下講電話的樣子阿 XD
gtr88787 發表於 2013-5-23 01:23
o06410641 發表於 2013-5-21 08:00 Samsung GALAXY Note 8.0   買來當手機用3072|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拿這講電話  一定潮翻了  哈哈哈

如果是在外面用大螢幕手機
感覺很像在看風水...Samsung GALAXY Note 8.0   買來當手機用8370|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Zackwork 發表於 2013-5-22 08:59
看一看....我發現台灣存在很多"嘴罵韓國婊手拿韓國貨"的嬌情人,

而且有趣的是,他們通通都有一個類似的理由可以說(感覺上頗像串供)

不外乎是 C/P高 或者是 "我也不願意,但是它比較實用" & "人家送的不用白不用"

差不多就這三招,然後各自衍生藉口......

我個人的立場是,與其用韓國貨,我還寧願用大陸貨。

HTC?抱歉,HTC算是第三輪的考慮名單,

為什麼呢? 因為那是題外話,所以我這裡就不提了。

給個讚

看了也覺得...其實你真的滿閒,如果想嘴一下又這麼閒,不如多去翻一些相關文章出來,每個都去砲一下,你豈不飛上天了^^? G大 : 也勸你不要只是附和而已~  發表於 2013-5-22 20:43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g29832321 + 5 不加分不行 沒錯阿 矯情人太多了!哀~~~.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5

g29832321 發表於 2013-5-22 07:50
hushian 發表於 2013-5-21 22:26 Samsung GALAXY Note 8.0   買來當手機用6470|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看了樓上幾篇文回復和辯論之後   個人都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首先我要說一下我個人當初需求
1.個人常用手機上 ...

重點是因為你拿韓國手機...跟大不大沒關西!
說真的 我相信很多人厭惡韓國的產品~
要PO有關這國家的產品 就是討砲文無誤...
難道你不懂為什麼你讚數這麼少嗎?
LionGA 發表於 2013-5-22 00:59
我每次看同事拿這隻講電話.....
都覺得好累= =
永遠是夢想 發表於 2013-5-22 00:37
小弟也是入手 NOTE 2

不瞞各位說 , 小弟也不喜歡韓國人 !

但是東西我只看實質效益 ...

今天我覺得這項產品值得我花錢去購買 , 那它在我眼中就是好東西 !

不見得一定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

小弟淺見

給個讚

孩子,我真覺得這是沒意義的對話,你加油,拜  發表於 2013-5-22 20:53
乖,加油好嗎?雖然我覺得已經夠厚了,但是現在看來顯然還是有點不太夠呢...  發表於 2013-5-22 20:49
回 g大 & Z大 : 隨你們怎麼講吧 , 反正網路就是這樣子 , 閒來沒事就嘴個幾句 , 然後沾沾自喜。  發表於 2013-5-22 20:34
哀 你就是剛剛樓上討論的這種人啊! 矯情?  發表於 2013-5-22 07:51
.....LAG害我多發........  發表於 2013-5-22 01:21
SENTRAPOPO 發表於 2013-5-22 00:30
這跟當年黑金剛有的比喔  以前的手機越來越小支  現在的手機都在比大支的喔

給個讚

黑金鋼可以拿來打架,打完還可以接電話:喂~~~?哪位??......現在的某潮機呢......?我想應該是可以打水漂吧....  發表於 2013-5-22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