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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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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2-7-31 23:34

正文摘要:

本文章最後由 凡塵 於 2013-4-6 18:54 編輯 小弟於前年認識了現在的女友, 去年開始正式交往, 原本無憂無慮的生活卻被一個插曲打壞, 女友簡稱A, 女友的前男友簡稱B, 小弟跟現任女友交往已一年多, 但在之前A ...

回覆

雷霆悍將 發表於 2012-8-3 13:23
結婚前的交往,財產最好是清楚點比較好

雖然熱戀時濃情蜜意

沒人敢保證在未來的日子裡不會分道揚鑣
vhfvhivghv 發表於 2012-8-3 00:36
更新一下最新狀況,
目前那個B暫無動作,
而A的親戚也沒有再打電話過來甚至傳訊息,
小弟想應該可以清靜個幾天,
希望可以繼續維持阿......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4905|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陳文旦 發表於 2012-8-2 17:37
可憐的垃圾 可能是看你女友跟你過的太幸福 存心找碴八
這種人齁  埃
phile22114 發表於 2012-8-1 23:36
車子是一定要還的
然後告他恐嚇,再拿賠的錢去買一台新車
vhfvhivghv 發表於 2012-8-1 23:05
老兵貢丸兒 發表於 2012-8-1 22:44 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4767|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這種人真是麻煩
都已經結束了還要"輝輝格"

謝謝大大的關心,
若那個人之後沒有動作,
小弟這邊也是想相安無事就好,
但若還有動作,
換他要收法院的傳票了!
老兵貢丸兒 發表於 2012-8-1 22:44
這種人真是麻煩
都已經結束了還要"輝輝格"

關於單獨見面個人認為萬萬不可(我相信您也知道為什麼)
如果迫不得已看能不能申請警方保護之類的...(我不確定行不行,不過還是建議別見面)

另外在此再建議您
如果有能電話錄音的設備
建議將通話錄下來當作一個存檔
也算是當作一個簡單的證據

剛忘了說
有辦法做出證明男方領了女方的金錢
很明顯根本就是不當得利

關於B我個人認為於法於理事完全站不住腳
大概就只剩下糟糕的性格和讓人捉摸不定的想法再麻煩了吧...

請大大萬事小心
加油!
vhfvhivghv 發表於 2012-8-1 22:34
老兵貢丸兒 發表於 2012-8-1 22:20 活了這麼久,第一次碰到這種人(新增簡訊)4589|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如果你有辦法證明機車的錢是你女友的爸爸出的
那大家就有得"輝"

關於這位大大的觀點,
小弟也都有去模擬過,
B的確是個不理性的人,
而現在女方的父母(已離異)也知道此事,
而A也有打電話回家叫家裡面的人熟記最近的警察局電話,
因為A有先打電話去該地的派出所,
而該地的派出所也有要協助加強巡邏,
但是A的親戚這邊,
硬要A出面跟B當面談還錢的事宜,
(A的父母離異後,A是跟母親而母親是帶著她住在小舅舅家)
但這無疑是推A下火坑,
小弟我也有跟B說如果要處理請到派出所處理,
但B不接受反而用難聽的字眼罵小弟,
說什麼他是生意人沒在怕事之類的言語,
硬要我們去當面跟他談!
簡單來說B現在是畏縮的那方,
不敢真的去提告硬要A私底下出去跟他解決,
但這毫無保障可言!
法院的部分小弟今日也有去做接觸,
畢竟我們這邊是站得住腳的!
我們也是在等B去告,
就看誰吃虧罷了!

但也有樓上的大大說,
事情就算結束後還是要小心對方繼續報復,
關於這點小弟也有想到這狀況,
所以有提前做好一些準備。
老兵貢丸兒 發表於 2012-8-1 22:20
如果你有辦法證明機車的錢是你女友的爸爸出的
那大家就有得"輝"

簡而言之
在交往中所付出的金錢關係
基本上是無法請求的啦

威脅簡訊有恐嚇的味道
看程度大小應該可構成恐嚇罪

另外我想提醒您
這個B似乎不是理性的人
建議在處理這件事要考慮到你女友及你的安全
若是行的正
告訴對方家長也無妨(告訴女方父母)

有些人就是仗著你不敢和他上法院餘燼進而做出許多不合理的要求
其實我想說
法院沒那麼恐怖
法官不會吃人(民事庭的法官人都不錯...刑事庭就要看...)
如前所述
只要你行的正,根本就不用怕人家來告

基本上找家人的解決方法就是讓家人知道
先給家裡的人打個預防針或是有個心理準備
之後就當作沒事不用裡他就好了...
jo60913 發表於 2012-8-1 22:19
不甘願放手就是會這樣  
機車的部分真的會比較麻煩  
要注意全部結束後可能還會有報復情況  要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