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我 152# 說的 會被帶過!! 我們看不過去 但是我們沒有權限!! 就像我們市井小民說的話 總統會理你?! 至少一大票把!! 2000多萬人 別忘了 我們都只是2000多萬人當中之一!! 關鍵性的票數不在我們!! 或許 有 幾十人幾百人出來說這個問題 才會獲得重視!! 不然就真的 順順帶過去了!! 有爽到的還是有爽到 看不慣的還是看不慣 習慣了的還是習慣了 ----* 我是一樣 看不過去 BUT 我們看不過去我們又有什麼能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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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社顧名思義就是給大家福利跟方便~ 但是以福利為名卻把這邊當成不用錢的 沒''屋頂'' 跟甚麼老虎 的拍賣就是不對~!! 第1. 全新品無法當作根據,假如我買了發現買錯了...他還是全新品 可是是以全新品買進的價格少一點賣給板友這就是福利(因為我買錯,或者是用不到) 第2. 假如東西大量又是全新品又跟一般 拍賣 店家 工作室 價格差不多...這就不是福利 而是以福利為名自己私利 第3.代購跟團購這部分應該要區分於福利社 因為沒人知道到底妳進貨的成本到底為多少是不是以福利為名從中牟取 可以從福利社區分子版區經過版務審核是否可用團購或代購 第4.機油這方面,總不可能屯個好幾箱來賣吧,量大進貨價格當然比較便宜,可是賣給板友的價錢卻不是以當初的進貨成本來算吧....這也是以福利之名 至於備料,總不可能備料到源源不絕 第5.福利社是給大家方便,就像大魔王說的~ 不爽他可以關掉就不會有這些紛爭了 #還是不要以福利之名來賺取自己私利#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其他的還沒想到.... |
| 參與人數 2 | 經驗值 +6 | 收起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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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的人就拿來牟利,福利社就剩下他在發文 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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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有些我去和店家比價錢都差不多沒省到哪邊去 ... |
其實我覺得我的方法 或許還是有些許漏洞!! 不過!! 比起現在的規範似乎是又更為嚴謹了一點!! 小弟認為 若是真的已這種規範執行!! 儘管還是會有反對聲浪!! 不過對於版面維護 以及 板規執行上都有一定的成長!! 畢竟以現今來說!! 對於 店家這條的規定 還是太為薄弱 !! 這種情況下似乎也造成了"不少"的車友/網友 不滿!! 不論是你有所質疑?懷疑?甚至你有證據!! 似乎透過檢舉的方式還是無法令 嫌疑者 有所處罰!! 相信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也有所謂的檢舉專區!! 但是似乎唯獨福利社的這條規範是較為模糊!! 導致 抱著 懷疑? 質疑? 甚至擁有證據? 的車友/網友們 檢舉後還是沒得到回應?!及下文?!.... ***** 或許 我這樣說 是太過自以為了一點!! 但是 我想我的出發點真的是為了這個論壇更好!! 福利社 當初創辦是一片好意 如今有些 有店家"嫌疑" 的車友進駐 導致當初一片好意的美意 如今有點被淪為商業行為的工具.... 與其要再那懷疑質疑 我們不如抱著歡迎的心態面對!! 畢竟 消費者都是有比價的權利!! 放在福利社就是要福利車友 讓車友得到比外頭更為實惠的價格!! 但是 我們當初的初衷是福利車友 提供車友 不論是升級售出 或是其他等等原因有些 二手美品 或是派不出用場的部品想出售 所提供的免費交易平台!! 不想使之淪為商業行為的平台!! 可是 若是自己辦進口給眾車友福利 或是真的是出清賠售等等 甚至是自己是店家(EX:如開工作室 等...) 我想以"同樣類型"商品買賣文章連續 PO販售兩次為上限!! 之所以說兩次 是因為兩次的時效真的就很久了!! 當初就是不想讓福利社變成店家打廣告坐商業行為的地方!! 所以若是真的想賣!! 我們以兩次為上限!! 畢竟是大量!! PO時須說明數量為多少 時效內不管有無賣完皆不得再PO文 若是超過兩次即為違規... 這部分就須管理階層人士討論一下罰責了.... 我們車友也可以透過舉證等方式向檢舉專區檢舉!! -----* 其實我最近看了一下!! 其實那些有被提出質疑的車友 似乎都有收斂些 但是 他們到底是不是店家 大家心裡都有個底... ( 我並不是懷疑,而是現今的規範的確不夠嚴謹, 還是有漏洞可鑽,有人提出質疑,作出適當的修改, 或是針對這條規範從新討論奠訂我想是必要的!! 而不是有點呈現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 ------* 我想論壇的維護是辛苦的!! 小弟我在此向各管理階層大哥大姐們說聲感謝!! 這個論壇因為有了你們而更好!! ![]() |
| 參與人數 1 | 經驗值 +5 | 收起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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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感謝您的詳細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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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彩 是我的網路名稱 不是本論壇sinica1067的108.gif 您如果在露天拍賣上搜尋到sinica1067 是小弟本人帳號 並非根本論壇此人有關~只是我比較晚註冊~~~ 他也是常常來跟我買東西的人~~!! 說真的 我也不算店家吧~ 我沒開店~也沒工作室 只是兼差賣賣賺外快 至於三角貿易商,幾單來說就是 分成 甲 乙 丙 甲跟乙買東西賣給丙賺差價就是這麼簡單 但該批貨物不進關 轉賣到第三方手上 所以該批貨物沒有進口到台灣@@ 回覆#perry7996# 我覺得變成真的2手板也不太好 畢竟真的是會有多出來的新品這種東西的可以福利給大家嗎! toilet368054大提供的意見我就覺得非常棒 我認為啊 就算是新品 一篇文章放兩個禮拜 連續po文數2篇為上限 這樣有一個月的時間給他賣 之後要賣不同物品才可再po 除非真的是倒店貨過於大量 庫存尚未清完 則可由板主確認過後延長1篇的期限 要是之後又賣相同物品則視為店家 可是賣的假如是"可訂貨"的物品則一開始就該視為店家 這樣不知道夠不夠完善 ↑↑↑ 這樣不錯啊 總之~~大家都很辛苦,打的很累 看的心很悶 該怎麼認定他是店家 好時說他沒打出來 你也不知道 就跟我一樣 我只打"星老爺"..........你會知道我是誰嗎? 所以制定一套完善的版規 還是要大家提供意見吧~~ 我之前也有請本站sinica1067 請他幫我 跟大魔王代問我能否提供一些東西讓大家團購,但後來也被大魔王婉拒了~~ 或許這就是大魔王守護"廠商專區"的決心吧!! [ 本文章最後由 星老爺 於 2011-8-27 17:5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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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這樣覺的啦! 這世界上有太多的模糊界線了~ 也有太多的人喜歡遊走在這模糊地段! 不能說他的錯~也不能說他對! 只能說他很懂得在縫隙中找到生存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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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回頭看看你的文章跟我的文章 是誰把上一頁發揚光大的 而我的文章內容打了多少你看進去多少? 你回應的又是怎麼回? 不能接受跟你相反的意見而不斷跳針請我按上一頁的又是誰呢? 你發表了幾篇文章 裡面又有幾篇要我按上一頁呢? 我可是只有在最後那幾篇才稍微提到請你別提"按上一頁"了 別在是非不分黑的說成白的惡人先告狀了 叫你別斷章取義你就乾脆自己編文章了啊? 認真的討論我只看到你跟我討論大量的問題 而我也已經解釋清楚了我所認定的"大量"就是持續的進貨販售 但是其他你打的的不是"不要爭論這些沒意義的東西" "我覺得沒啥好爭議" "請按上一頁" "在多說都是無異議" <- 錯字? 無異議? 無意義? 也請拜託別再跳針了我不是來跟你打嘴砲的 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否為店家啦 我只是覺得你對"禁止販售大量"的反應有點過大 感覺好像是非得搞清楚我對"大量"的定義到底是3個還是1箱 我是不知道這有什麼好重點的啦 我以為我表達得夠清楚後來經由toilet368054大的解釋我才知道我語意不夠明確 但我想會想要弄得這麼仔細的應該不是對我有偏見就是未來想販售吧? 我跟你無冤無仇的我想你不會對我有偏見才對^^ 因次我很自然的就猜想是第二點囉~ 對了 你自己都打自己是三角貿易商了 難道不算店家嗎 還是沒在福利社po文賣東西所以在小老婆這就不算店家? 還是不用繳營業稅所以說你不是"店家"? 又或是你只有從是網拍沒有店面所以不能稱為"店家"? 還是因為你只有一個人在賣東西所以該稱呼你為個人? 抱歉我的不是學商的我不知道店家 商家 個人 三角貿易的定義這點還請你多多包涵 回覆 146# 星老爺 的文章 我覺得變成真的2手板也不太好 畢竟真的是會有多出來的新品這種東西的可以福利給大家嗎! toilet368054大提供的意見我就覺得非常棒 我認為啊 就算是新品 一篇文章放兩個禮拜 連續po文數2篇為上限 這樣有一個月的時間給他賣 之後要賣不同物品才可再po 除非真的是倒店貨過於大量 庫存尚未清完 則可由板主確認過後延長1篇的期限 要是之後又賣相同物品則視為店家 可是賣的假如是"可訂貨"的物品則一開始就該視為店家 這樣不知道夠不夠完善 [ 本文章最後由 perry7996 於 2011-8-27 19:0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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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版都只打不長眼的....我覺得維持現狀就好 太白目太明顯砍一砍示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