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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

来源: meowlike 2015-3-17 23:56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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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eowlike 於 2015-4-4 00:30 編輯

各位好

礙於實在看不下去很多人
總以為馬路區分是以 "機車道" "汽車道" 做區分

搞得全世界只有台灣是 "車種分流" 而非 "車速分流"
於是小弟過年前寫了一封信給台北市市政信箱和交通部部長信箱去 "請願"
(非"陳情",希望大家能多多"請願"改善不合理的地方,雖然狗屁的政府不太理你...)


我請願的主旨是「交通亂象、塞車肇事解法與大型重機請命」,內文如下:

柯市長您好,響應市長新政,本人簡述結論如下:
1、應採車速分流非車種分流與減低一人汽車使用,降低車禍肇事率、塞車問題
2、大型重機停車方式請命,明確規範路外停車場停車方式

結論一緣起:
  車速分流不但是國內外常例,也是道路設計關鍵。當年李登輝市長首創「禁行機車」,將機車當慢車管理,例如「禁行機車」、「機慢車專用道」等,目的是讓慢車在右側慢行,遵守「車速分離」主旨。此例一開、全台灣都仿行施效,造成全國人民皆只知道機車靠右、汽車靠左的「惡果」。目前右側車道的機車車速比左側車道的汽車快的情形,比比皆是,法律規定快車道、慢車道的分別早已被淡忘,法律規定不可右側超車也沒人知道,全因為當年「禁行機車」導致慢車快車管理分不清,將「車速分流」淪為「車種分流」。
  高速公路局推行多年的超車道政策,但因國人不熟悉車速分流,習慣車種分流,導致高速公路長年因變換車道過多而塞車(非車輛太多,乃督卜勒效應),每每因變換車道造成後方剎車的「蝴蝶效應」擴大,塞車便無法避免。甚至許多人壓根就以為大卡車就是要在外側車道,以為自己的龜速小客車在內側車道,離他遠遠的最安全,這是何等荒謬。柯市長您希望減輕台北尖峰時刻交通繁忙的問題,解答就在車速分流,您要安全的道路,讓車與車之間的速差減低,解答也在車速分流。您要機車不要再因公車停靠、路旁障礙物、並排停車車門打開而造成騎士受傷、死亡,降低機車死亡率的解答還是在車速分流!

結論一之施行參考方式:
  台北捷運早期學習日本,宣導「請靠右側站立,左側淨空禮讓他人通行」,觀念深植人心,被當成是台北禮節的模範代表,以至於後期台北捷運宣導多年的「緊握扶手、站穩踏階」再也無法取代當年的右側站立。台北交通局應該據此力推台北市民貫徹「
左側快車道、右側慢車道」理念,不但能快速被市民理解,也容易被市民接受,進而導正「車種分流」的不正常情形。若快車道車少時淨空,不但救護車、警車等絕對路權之車種可以暢行,較愛開快車的民眾也不須變換車道,造成不必要的危險。但民眾需自負安全與罰單之責。

  科技演進下,機車加速普遍比汽車快,125CC極速也可到達100km/h,不能行駛快車道是很詭異的情形,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行駛路肩被認為是不違法的、不能直接左轉,小巷子也要待轉等錯誤觀念早已深植人心,以致機車在道路上變得更加毒瘤。無法限制人民自由使用的情形下,應廢止錯誤的道路行駛管理方式,導正民眾正確的駕駛觀念。若沒有禁行機車,也就不需要二段式左轉。二段左轉的「待轉區」常被戲稱為「待撞區」,高雄上個月才有一台貨車直直衝向「待轉區」,名符其實啊。若能取消禁行機車,又能確實遵守車速分流,安全與塞車問題一並解決。

  塞車問題在於車輛太多,台灣不像日本、沒有規定購車需要附帶停車位的證明,以至於車位數遠遠不足夠車輛數。增加車位數無疑是治標不治本。提供更佳的大眾交通運輸才是唯一解答,但次要解答是降低「一人汽車」的使用,也就是像專制國家的「一三五單號車入城、二四六雙號車入城」的管理方式。但台灣明顯不可使用這個方式,那要怎麼解決呢?

  還是機車。目前許多先進國家開始倡導機車使用,例如歐洲各國,他們發現尖峰時刻市區道路變成停車場,但靈活的機車可以有效紓解車潮,因為
相同的汽車空間同時可容納六台機車!詳情請看下面這影片:http://youtu.be/TelzbBFrfZ4 。但是機車目前的亂象並不能讓台灣進步,必須先從車速分流開始,一步步導正市民觀念,台北做到了、其他地方也會做到的。

結論二緣起:
  目前機車排氣量已演進至一公升以上,加速能力早已不可同日而語,不可再將機車視為慢車之管理方式。而大型重機(下稱重機,非普通重機)的問題,更是台灣立法單位怠惰下的犧牲品。目前法規規定重機視同汽車管理,卻要求重機不得停機車停等區、不得停放機車停車格,明明一台汽車可以停放六台重機,卻仍然必須接受這不合理要求。煩請柯市長與幕僚,或有緣人,請詳看以下網址: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451007-1-1.html
  本人親身經歷以上網址寫入之困境,事實經過如下:本人於去年年中,有一次為了停重機,進入了市府府前停車場,並未發現禁止重機停機車格的標示,進入了機車停車路線,才發現禁止重機進入的標示(僅使用A4護貝,非正式公告的停車場管理須知),但此時路幅無法讓機車迴轉(白牌機車也是無法迴轉),只能前行,於是我收到了北市府停管處的紅單,我申訴依據停車場法規定路外停車場停車須知須寫明停車規定,重機停車規定並未寫在府前停車場停車須知中,執法者還根據道路標線規則針對我停車不依規定開罰600元。本人查:路外停車場不依道路標線規定,而是依據停車場法規定,所以齁結論就是這整件事情是一個「法律不允許但此案交由地方政府規範,地方政府卻沒規範」、「主客觀允許重機停的進機車停車格但被執法機關認定違法,實際上卻未違法」、「停管處管理怠惰,卻也認同自己疏失而撤銷罰單」「法律、民眾、政府」三輸情形。

結論二之施行參考方式:
  由於母法為立法院審理立法,路邊停車場、停車格毫無疑問不可停重機,但由地方政府管轄的路外停車場,與眾多的百貨公司、私人停車場,早已自行開放或自行決定重機停機車或汽車格,此亂象也導致重機族群無所適從。停個車,還要煩惱這麼多?不是擾民嗎?不是擾民嗎?不是擾民嗎?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建議北市府停管處針對轄內所有市府停車場,要求比照新北市淡水老街機車立體停車場,設置重機停車格,或者直接開放重機如同百貨公司,一併停放在機車停車格。一來節省空間,二來有所依循,建議取消重機停放汽車格政策,一來浪費空間,二來民眾觀感不佳,「小小一台重機放大大的停車格」。綜合結論一,重機目前路權可上快速公路與全台灣的高架道路,可有效引導一人汽車改使用體積較小、汽油較省的重機。



  請柯市長為台灣交通請命!因右側超車導致機車命喪右轉連結車的亡魂已經夠多了!改變台灣,從台北開始!改變機車族群亂象,從台北開始!!!

市民 meowlike 敬上

說真的北市府很認真,派了三個局處回覆我的信件
看完回覆之後我覺得問題不在北市府,他們能做的有限,但至少我可以接受...這個回覆...
因未徵得市府員工同意公開信件,所以保護他人資料,姓名與電話都刪除了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向市政信箱反映事項,已交由本局彙整辦理,並分別說明如下:
一、您建議鼓勵使用機車部分,本局說明如下:
(一)在現今全球暖化的環境變化威脅下,節能減碳已成為全球交通發展趨勢,本市致力推動大眾運輸發展及鼓勵民眾多使用大眾運輸來減少交通工具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並以綠運輸為主要發展政策,提供便捷的大眾運輸、YouBike公共自行車等運輸服務,持續建置自行車道路網及改善行人環境,提供充分、安全且優良的服務環境後,使民眾瞭解大眾運輸系統便利性,希望逐步減少私人汽機車使用量以達成發展綠運輸之目標。
(二)承辦人:游OO,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
二、您建議應採車速分流非車種分流部分,由本市交工處說明如下:
(一)目前本市禁行機車道佈設原則均依既有法令規範設置,在3車道以上路段之內側車道原則皆佈設「禁行機車道」,以減少汽、機車混流交織,提昇交通安全。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依前述規定,市區道路行車速率限制為時速40公里或50公里,尚不宜以車速分流方式規範。
(三)承辦人:呂XX,聯絡電話:(02)27599741。
三、另您建議應明確規範路外停車場停車方式,由本市停管處說明如下: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經查府前停車場已於各入口處將小型車與一般機車劃分進場路線並設置相關標誌以防車輛誤入,民眾若有停放大型重機需求,仍請依車輛(種)行駛規定進場並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位」。另考量該場小型車尚有餘格之格位和普通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停車權益,經評估後,仍宜維持現況,如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二)本市停管處規劃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原則係考量公有停車場汽車格位不足與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需求,於停車場內畸零地劃設,目前本市停管處已在5處公有地下停車場試辦「大型重機專用車位」,供駕駛人停放;民眾建議於其他公有停車場劃設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位,本市停管處將檢討評估設置之可行性。
(三)承辦人:黃@@,聯絡電話:27590666。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局長鍾慧諭 敬啟

我剛收到信的時候,對於 「鼓勵使用機車」 的超傻眼的
想說我什麼時候鼓勵使用機車...?不過回頭看我的信似乎也是這個意思
算了..可能是小弟表達能力不好吧

看完整個回覆後覺得,原來問題出在法規
而法規是交通部訂的!
禁行機車法規寫得很清楚,3車道以上路段之內側車道原則皆要畫設「禁行機車」
所以我就轉而向交通部請願,當然一定會把前面那個柯P引言拿掉啦

結果交通部部長信箱限制一千字,只好拆成兩封信寄送
第一封是禁行機車,第二封停車問題還沒等到交通部回應
因為光第一封信就讓我等了快一個月...
我不敢想第二封信會多久...反正肯定不會是什麼好結果
等到交通部回覆第二封信的時候我再貼上來...
話說北市府頂多讓我等十天而已...

交通部回覆如下: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4286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5072

圖片如果太小...可能要另外下載開來看
沒辦法,交通部比較傳統一點,給的是制式公文

不過懶得看也沒關係,內容實在很瞎,也沒說會怎麼改善
全部裡面只有一個重點就是
「禁行機車就對了,管他外側車道死幾個騎士,老子汽車道最大啦」




只能說官猿心態....唉...或許他們高姿勢分子想的都是對的吧

看完交通部的信,讓我覺得是不是其實我才是錯的

拜託各位朋友,打我臉把我打醒,不然就打臉交通部打到他廢掉算了














-----4/4更新-----


有網友試著跟台南市政府 "請願" 了
網友已同意轉載,來源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53217761531999/permalink/393443860842721/

內容是說他在2月24日發文給台南市交通局
指名台南市多條主要幹道都只有一條機車道
內側兩條禁行機車,而外側機車道都是違規占用

昨天(4/2)收到交通局腦殘回覆內容如下:
台端您好,有關您104年2月24日反映事項,本府非常重視,經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1、經查中華東路、中華北路、大同路二段(中華南路以南)濱南路、安明路為外環主要聯絡幹道路,計畫路寬均30公尺,市區路段限速60公里,郊區路段限速70公里,且全時段(24小時)不禁砂石車,為避免非必要性之交織衝突,車道佈設規劃為單向兩快車道兩機慢車道,路肩寬度逾3公尺,3.5公尺寬之雙機車道與3公尺以上之路肩,駕駛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車及停車(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應能有效提供機車駕駛人充分之行駛路權及寬裕之停車空間,相關車道佈設應無不當之虞。惟中華東路與中華北路有駕駛人圖一時之便併排停車..等違規停車狀況情節,本局已移請本府警察局加強取締。

2、有關北門路(火車站以北)、健康路、金華路等路段,計畫路寬達18公尺,車道布設為單向一快車道一混和車道與足供停車之空間,開放二分之一以上之車道供機車行駛,避免機車與對向汽車之危險交織衝突,駕駛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車及停車(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應能有效提供機車駕駛人充分之行駛路權,相關車道佈設應無不當之虞。
3.有關機慢車待轉區繪設乙節,經查本市機慢車待轉區原則上繪設於建築線外側,部分地點因道路條件限制,亦繪設於道路邊線以外,設置位置皆於行車動線外側,駕駛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車,應無安全之虞,惟因幅員廣闊與人力不足,部分地點確有設置位置不甚理想之情形,本局已持續改善中。

4、機器腳踏車雖屬汽車,因車體結構、駕駛行為與行駛動線不同於四輪以上汽
車,於事故產生時承受撞擊之危險性亦遠高於四輪以上汽車。爰此,依據交通部相關規定機車駕駛人必須遵守相對應(專屬)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為避免混流產生之交織衝突汽機車分流為道路規劃設計之基本概念,在道路寬度許可之情形下,汽機車分流應為提升整體用路安全較正面之考量。
5、有關台17與台1省道與台86相關車道銜接規劃乙節,案揭建議內容係屬公路總局權管,本局將另案函轉公路總局辦理。
倘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交通工程科承辦人胡先生電話06-2991111轉8150聯繫,市府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長 張政源 敬上

所以根本就是交通部維持的幾十年政策啊死都不改,也死都不檢查問題
根本把前人的錯誤當作金科玉律

明明知道機車比較危險,為什麼不改掉這腦殘法規???
機車行駛路肩風險,比慢車道還要高了23%,比快車道還要高26%
交通部請不要再跟我說靠邊騎比快車道安全了!真的很靠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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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句實在話....為了響應節能減碳........官員全部都搭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就好了...... 如果官員說開會會遲到,只需回一句話,你TMD的不會早點出門嗎~~~~~  發表於 2015-3-19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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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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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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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早就知道結果,但還是佩服您的行動!  發表於 2015-3-1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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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代的化石還活著咩  發表於 2015-3-18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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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key0801 + 1
kaiser2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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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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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島上有一個騎重機的總統

問題就解決了
法國的總統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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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統歐蘭德確實是各國元首的榜樣:)  發表於 2015-3-18 17:30
U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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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總統的兒子什麼的出來騎機車耍耍特權也不錯,上次白副的女兒在機場耍特權快速辦護照,現在全民都享有機場快速辦護照的特權...哦....不是特權   發表於 2015-3-1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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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發表於 2015-3-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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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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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咱們總統都是坐高級車出門.....還有專門司機....  發表於 2015-3-18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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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n + 3
meowlike + 5 不加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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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為機車族出一份力,我本身也是機車使用者,可是我現在真覺得問題是出在根本,

台灣神奇的考照制度、立法嚴格,執法鬆散,真的路上有觀念在騎車開車的有多少 ?

佔了全部用路人的多少...看看那些美味的三寶...開放內車道給牠們當路隊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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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開放內車道,所以三寶都在十字路口前,才臨時內切左轉給車撞,車不想撞就是撞別人或是別人撞...這就不用附影片了吧?  發表於 2015-3-1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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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發表於 2015-3-1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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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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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God + 5
meowlike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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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的原因就是人民不願意乖乖守交通規則這樣而已...

阿交通"安全"規則會訂就是為了安全,不然訂好玩的

所以如果不想辦法叫政府硬一點,不安全的道路還是不安全

阿白目政府偏偏又硬錯地方...[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5738
5#
super01 2015-3-18 01:03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很明顯的 現有交通局的官員 根本還是讀死書考上公務員的人
必需要那些人都死光了 新生代的人上台 才會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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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牠們都吃魏✕充的油,很快就葛屁了^^  發表於 2015-3-26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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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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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得只能等那些人都死了才有解了..  發表於 2015-3-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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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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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7:25
本文章最後由 edwordwish 於 2015-3-18 01:18 編輯

(以前白牌時 不太會理會禁行機車 畢竟生命最重要阿)[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6865


禁行機車真的是鬼島獨創[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9377
汽機車混流危險??!車速混流才危險吧!!
就是因為長期車種分流影響
導致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外側反而比內側快
超車道當成龜速道
捷運手扶梯行進模式確實應該推廣一下
行走時卻能禮讓 為何行車時不禮讓

重機停車的問題是我們每個重機騎士困擾的地方
停機車格會被開罰
停汽車格會被四輪車主移車或推倒
停個車也那麼難搞 真的是擾民擾民擾民

交通部?是什麼?能吃嗎?
早就對交通部失去信心
有多少機車騎士魂斷於外側車道[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9808
交通部依然不為所動
堅持禁行機車的設立
車速混流的觀念
導致道路上低效率的行駛
還增加了行車上的危險...

只要不會傷到官猿或著不損到他們的利益
他們是不會正視此問題的!

有太多太多想法無法用文字表達
每當看見有同想法的貼文真的很感動
想必樓主也為了台灣行車安全想了很多很多[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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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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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時沒車殼保護,亂亂撞怕撞到不該撞的被拖出去OOXX...開車時有車殼保護,亂亂撞只要不是撞到更硬的都不怕,車子貴一點的更不怕,撞到聲音更大   發表於 2015-3-1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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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個換位置換腦袋的概念  發表於 2015-3-1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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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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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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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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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重看了一次交通部的回應
交通部說車種分流比較安全到底是從哪裡得到的結論

難道真的他說了算??
全世界都是車速分流,也沒聽交通部解釋為什麼我們要車種分流 (機車不是當慢車管所以才禁行機車嗎)
只跟我們說車速分流反而比車種分流危險,這哪招!?

為什麼交通部部長不開放全民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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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膠通布!!!!!  發表於 2015-3-26 02:31
應該要車速分流才對,快車靠左慢車靠右......車種分流搞得內外側都是烏龜
難怪永遠那麼塞
四輪到了高速公路還是喜歡龜內側,閃大燈還不識相點切去外側
真正想超車反而是要走最外側車道........

只要是兩輪都很可憐..............
重車容易被逼車、容易被檢舉、停汽車格被亂搞、停機車停等區被瞪、鑽也不是排隊也不是
機車被強姦太久、竟然連正常的左轉都快不會了....只會瘋狂靠右,甚至認為路肩是機車道、禁行機車道是汽車道....
腳踏車到底要走人行道還是馬路? 路權比照汽車機車還是重車??(重車路權部分被強姦)

還是呼籲大家都開車出門好了,塞爆所有道路   直到官員覺醒、開始呼籲大家多利用兩輪
車種分流.......演化成現在的車種對立    剛好官員們都愛開車
開車的也不要自以為高尚,我今天選擇騎車出門你要感激我、否則多我一台汽車擋在你面前  看你要再等幾個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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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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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內側烏龜閃大燈按喇叭都不鳥人的 跟過一台烏龜表速不到90的....  發表於 2015-3-1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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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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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18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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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blacktea 發表於 2015-3-18 00:32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2698
如果這島上有一個騎重機的總統

問題就解決了

建董 就算選上總統,摩托車依然會被打壓的,不信你叫他出來選
super01 發表於 2015-3-18 01:03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4845
其實很明顯的 現有交通局的官員 根本還是讀死書考上公務員的人
必需要那些人都死光了 新生代的人上台 才會 ...

你覺得那些人死光了就有解嗎?

今天是3月18日,看看那群被馬戲團操弄的猴子又上台北了,會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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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懷疑這兩件事情的關係?  發表於 2015-3-18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