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小薛_KAWORU 於 2014-2-20 15:03 編輯
今年台崎要正式代理「2014 KAWASAKI Z800」了!這真的是相當相當令人開心的消息,因為話說Z800這台全新車款連日本自己都還沒上市呢!
不過也因此在查找資料時,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事情,那就是...
歐盟的摩托車駕照等級,主要是用「引擎動力」來區分的!!
歐盟的摩托車駕照共分四個等級,由小至大分別為:
「Am , A1 , A2 , A」
駕照考取資格、限制:
等級 | 年齡、條件限制 | 排氣量限制 | 引擎功率限制 | Am | 14~16歲 | 50cc以下 | 速限45km/h以下 | A1 | 16歲 | 125cc以下 | <11kw(14.96ps)
(三輪車<15kw)
| A2 | 18歲
(英國19歲) | - | <70kw (95.2ps) | A | 24歲
或A2駕照持有兩年以上(20~21歲) | - | 無限制 |
(歐洲摩托車Am駕照的年齡限制依不同國家有所區別,如法國和義大利等國家14歲即可考照。)
可以從簡表中看出,歐洲的摩托車駕照等級不像我們台灣是用「排氣量」在分,而是主要用「引擎動力」在分!個人覺得這是一個相當先進的區分法,畢竟摩托車引擎形式百百款,各有不同的設計取向,的確應該用「動力」來分級,而不是用和動力並無絕對相對關係的「排氣量」來分類。
而原來歐洲版的「Z800 e version」,就是為了迎合取得限制較低的A2駕照而生,因此把馬力降到95ps。而在台灣的駕照分級制度下,並沒有這個需求,因此自然就不會引進這個版本了。
這不禁讓我反思台灣「奇妙」的摩托車規範...
250cc以下的摩托車,不能騎快車道、不能上高架、需兩段式待轉,理由是因為「安全考量」!
但251cc以上的摩托車,就能騎快車道、能上高架、不需兩段式待轉,只因為法規一句「比照自小客車規範」!
再舉例如車型體積和車重幾乎「完全一樣」的NIKITA 200和NIKITA 300,雖然兩者動力有差異,但應付市區車流、中高速巡航等都綽綽有餘,不過200cc的摩托車不能走高架因為「安全考量」!而300cc的摩托車可以走高架只因為「比照自小客車規範」!甚至還因此衍生出「明明是摩托車卻規定要去停汽車格」的怪異現象,這就是以「排氣量」來做階級區分的盲點!
話說原本低於1,000cc的汽車不能上高速公路,可以為了Smart而修法,但紅牌重機上高速公路的修法竟然是三讀通過後不執行?面對摩托車的分級如此草率、僅用排氣量來決定「安全與否」、一概用「禁止」做為管理手段,這不叫做「管理」而叫做「胡搞瞎搞」啊!
話題扯遠了。
其實我個人是覺得目前台灣摩托車法規的「遊戲規則」,以排氣量做區分我是可以接受的,畢竟總是要有一個明確的規則定出來,才能維持公眾秩序,不過「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這點真的是令人覺得匪夷所思,甚至大型重機遵守法規去停汽車格,結果被惡意汽車駕駛者推倒、破壞、或者是「被貼警告紙條」等鳥事天天都在發生...
難道又要扯到萬年說詞「國情不同」嘛?
說真的我覺得這應該比較偏向「民智未開」,還有「棺猿腦殘」吧?(*´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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