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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自小客送貨不行嗎?常有民眾開自小客車停放貨車卸貨專用區卸貨,不是遭拖吊,就是遭開罰單900元,也有業務員開休旅車停卸貨專用區卸貨,照樣被開罰,質疑:「開自小客車就不是送貨嗎?」貨車司機也抱怨,卸貨專用區只能停20分鐘,卸完貨還來不及送貨,警察就來開單,怒批:「這不是搶錢,什麼才是搶錢!」
覺得很冤難以服氣從事藥品業務員的小偉說,平時送藥品到各診所,因貨品量不大,都習慣開休旅車送貨,雖然休旅車不是客貨兩用,但真的是送貨,沒想到警員未依實際狀況判斷,照樣開罰900元,覺得被罰得很冤,也讓人難以服氣。
在北市長春市場開通訊行的張老闆也說,有時候碰到客人急需的小零件,都會開自小客送貨,曾經因停在貨車卸貨停車格被開罰單,拿到罰單當然很嘔,更讓人生氣。
針對貨車專用卸貨停車格的設置,經營汽車材料行的一名網友在網路上po文說,有次開休旅車在貨車卸貨區卸貨,共20箱、4000顆火星塞,一名貨車司機請他把車移開,他把後車廂打開讓對方看,對方看完很有風度的說聲對不起,就開著貨車停到別的地方,他質疑送貨一定要開貨車嗎?開休旅車就不算送貨嗎?
「限20分鐘是腦殘」貨車駕駛小黑也質疑說:「規定卸貨限20分鐘,根本是腦殘!」他說,卸貨只給20分鐘,卻不給送貨時間,擺明就是逼人「若不想被罰就把貨丟在路邊」,誰會笨到不管貨品的安全呢?他為了把貨送完,經常是送一趟貨、吃一張罰單,甚至車被拖吊,「政府缺錢也不用這樣搶吧」!
【政府回應】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貨車很容易辨識,只要發現自小客車佔用貨車卸貨專用區,就會被拖吊或開罰,因為法規認定,自小客車就是不得停於該區,不論送貨與否,至於客貨兩用休旅車,車上必須要有貨物,並有送貨的事實才不會開罰,否則照樣拖吊。
卸貨不代表送貨林基田說,不管是貨車或是客貨兩用車種,開單或拖吊的要件,是依有無卸貨動作決定,但卸貨不代表送貨,卸完貨、車就要開走。
當稽查員或警員到場發現沒有卸貨情形就會告發,這是為了提高停車格的轉換率,大型貨車卸貨時間幾乎在半小時以內,卸貨不能將送貨時間算進去,因此卸完貨就必須離開。 資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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