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maggie 於 2013-9-9 17:16 編輯
1.因之前騎GTS300i在台74中彰快速道路不慎忘記下最後一個大里二交流道,而繼續往前直撲了約6km來到台74通車終點與國3霧峰交流道後,還好國3霧峰交流道有下平面省道之出口,所以趕快下台3省道,
後來檢討本次失誤心得為:最怕這種通車終點有接到國道之快速道路,一定要在最後一個交流道趕快下,除非像這次台74通車終點還好與國3交會之霧峰交流道有設計交流道可下台3平面省道,否則後果怎真不知如何?肯定被警察開單!
以下為紅黃牌目前路權:
http://www.thb.gov.tw/TM/Webpage.aspx?entry=97
其他像這種有接到國道之全台快速道路通車終點之交會口有設計系統交流道可下平面省道者,幾乎全台沒有了?
2.因此最近也親自行文建議交通部爭取應可開放:從霧峰台3平面省道與國3霧峰交流道及與台74快速道路等3交會口之國3霧峰交流道就可直上台74中彰快速道路之紅黃牌路權,只要標示引導清楚,不要讓紅黃牌誤闖國道3即可!好讓紅黃牌族大家可由霧峰台3平面省道與國3霧峰交流道及與台74快速道路等3交會口之國3霧峰交流道就可直上台74中彰快速道路,而能快速來到台中市崇德路,潭子,豐原等地!
3.行文申請建議交通部應可開放:台74大里二∼霧峰交流道之間紅黃牌路權,目前相關單位已善意回覆承辦中,轉貼如下所示,期待能有好結果!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70號
傳 真:(02)23318099
承辦人及電話:因個資法之故無法公開!
電子信箱: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9日
發文字號:路規交字第1020045034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議台74快速公路大里二交流道∼霧峰交流道(32k+854~39k+235)開放紅黃牌
機車之路權。
回覆意見:
一、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所建議事項,本局已轉請所轄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儘速
查明檢討妥處,並將辦理情形為您說明。
二、台端關心交通建設,特致謝忱。請您俟本局所屬單位查處回復後,再惠予填答滿
意度調查表,以供業務處理精進參考。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