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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

来源: taek8wondo 2012-7-2 14:2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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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3 編輯


事情原委是這樣,小弟目前任職於一間租片的公司有DVD跟藍光,現在全台灣也剩兩間比較大間的,這樣說應該知道是什麼了吧
事情經過是,快5月底時也就是快接近暑假,想說先找工作卡好位免得到時候整整3個月的暑假沒事做,5月快底就去跟店長面試上班了,店長也說是應徵長期工讀
這間店位於台北鬧區,小弟本身住中和,學校在北投,所以路程是早上從中和騎車到北投下課再從北投騎車到上班的地點下班再騎回中和,因為這間店平日是營業到12點,拉下鐵門後開始結帳12點半打卡下班,隔天是假日就是上到1點拉鐵門,1點半下班,例如星期5跟6或隔天是國定假日,到家在約半小時,到家其實已經累的跟狗一樣了
到現在7月初,女朋友跟家人其實也很反對我做這份工作,畢竟路程非常遙遠然後又都上到很晚,外加其實仔細想想現在是暑假所以扣掉到北投那段路程,不然開學其實油錢就等於白做幾個小時了.....
所以約六月中快底就有跟店長討論過這個問題,但店長就擺明了不讓我離職,還說什麼,不要逼我讓我在你求職生涯裡留下不良紀錄,之類的話,總結就是不讓我走
還有店長很喜歡從人家的頭"小"下去,這個舉動讓我非常不舒服,也跟他講過多次但他還是依然故我,導致這份工作扣掉路程及油錢截至目前為止本來還可以接受(畢竟同事都很好相處),就因為上司某些地方很讓人不舒服(不只單一這種情況,還有一些別的)導致讓我想離職
因為家人在公司上班也是任職於高階主管,他們有說像他們這種的離職需提前一個月講,我們這種的提前一個星期講就可以了,但勞基法是說3天前講就行了,家人也說留下不良紀錄是嚇工讀生用的,畢竟訓練新人很累,他們當然不希望你們做完暑假就走。
但其實做這份工作讓我想離職的主要點就是開學後的車程,油錢,家裡說的做太晚騎車太危險然後隔天早上還要騎到北投這樣怎麼有精神,外加跟店長的某些所做為讓我很不舒服
當初簽約並沒有提到什麼簽約多久這類的文字,只有簡單的個人資料因為要保勞健保
小弟是打算八月再跟店長講一次,但他的理由一定也一樣,他會說當初說應徵長期工讀你也說好(但長期工讀跟短期工讀哪有一個定義,況且做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油錢貴就是貴,不然店長我加油你要讓我打統編嗎請問?可以的話我就繼續做)
預計八月再提一次,家人是說,哪有不能離職這種事,要講也提前講了,又不是一聲不吭就走人
所以小弟在這邊請問各位車友,如果各位車有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好好跟店長溝通我懂,但店長就是聽不懂,還拿不良紀錄出來威脅這我該怎麼走?
相信很多工讀生也遇過這種情況,可以請大大們幫忙解決嗎謝謝。
不好意思,另外補充
我知道滿多車友的疑問就是知道很遠卻還要去做
其實當初是在某人力銀行丟履歷是丟在板橋店,但總公司打電話給我直接請我去現在任職這間面試,店長給我的感覺就是今天面試,拜託趕快上班(畢竟那間算大店滿缺人),沒有什麼適應期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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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八頭行為是觸法的,但你在職場道德上是不合格的,請自省在PO文  發表於 2012-7-3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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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領到某個月薪水後 就直接不去啦...腿是你的 車也是你的 不過去就好了?不然要跟他嗆 你在大聲啥啦!!!挖+5腫瘤哦!!  發表於 2012-7-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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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你提前7天說就好 別怕 不會留下紀錄 他騙你的  發表於 2012-7-2 19:09
讚: 5
不要給他信道!! 搞不好他沒給你加勞健保咧  發表於 2012-7-2 18:42
讚: 1
不過你的心態也不對啊 知道別人要長期工讀而你只想做暑期的還去應徵?  發表於 2012-7-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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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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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3 編輯


其實本來就很少店家想徵短期的,況且一開始就說徵長期了.....
只是如果店長真的像你說的一樣,喜歡動手動腳的話,是我也一定離職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7216
另外有一點想請問你,既然知道很遠
為什麼還要去那裡找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5131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4 編輯


是我一定走
而且晚上騎那麼久回家
店長憑什麼打你的頭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540
讓你不舒服就走吧,我相信你也不願意在那裡做了工讀生離職,店長不允許(文多慎入)8531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4 編輯


大膽表明離職  說清楚自身原因  路途家人反對 工作不適應
要逼我讓我在你求職生涯裡留下不良紀錄.........這句話在唬你的
他真的不讓你走 勞基法有規定得清清楚楚 叫他去翻法條


出來跑   遲早都要還?! {驚}

                      飆車快還子彈快?!  {驚}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4 編輯


依照離職規定去離職就可以了
店長有店長的考量,當然希望你不走
但如果有明示或暗示出言恐嚇或者帶有威脅性質的言語,當下可以錄下來
我會比較建議談的時候錄音,並告知店長此段錄音若有疑點會拿去警察局
反正你都鐵了心要離職,做絕一點也沒什麼,剛好而已
他願意跟你談,那就談,不願意談,那就直接找勞保局或勞工局,市政府或縣政府的人也可以找


12/14 & 12/15 這兩天沒下雨的話會安排出遊喔~~ 有空的朋友看要不要一起來騎騎車  應該不會很遠啦(應該XD)  有空的出個聲吧~
6#
BWS217 2012-7-2 14:45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4 編輯


勞工委員會
電話:02-8590-2567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4 編輯


你那還好!!我被某7坑了30~45分鐘我想離職不給我離職,我就打電話去投訴!!
別間店頂多留20分鐘!!我那間誇張到30~45分鐘!!連別間店都支持我離職!!
打電話去總公司投訴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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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5 編輯


沒有不准離職這回是
勞基法規定 所謂勞僱契約 在一方宣布中止時即可生效
不論員工說不做了 還是老闆要把你辭頭路都一樣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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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5 編輯


他唬你的!..沒那種不良記錄那回事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8 11:25 編輯


補充一下:你將來求職有些公司會要求看你的勞保明細
其目的是要看你在各公司任職多久.來判定有無任何意圖不軌(如騙保險或補助)
或者是否為快閃族(做沒幾天就走人)
並不會有不良記錄這東西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