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寫去台北市交通隊詢問"HID 顏射管 方向燈恆亮"之後所得到的結果,可以供大家看看
所以不要認為自己不會遇到,只是運氣好不好而已,不能說原廠就是好的設置
一、 有關 臺端反映方向燈持續恆亮的裝置1案,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規定汽車車身式樣、……、頭燈等設備……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同條第2項規定除車主名稱、地址等變更免予檢驗外,餘均須檢驗合格。若違反上述規定,將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舉發,先予敘明。
二、 另有關所述「改裝廢氣噴臉排氣管」及「HID頭燈」併上揭違規本局除平日由線上勤務同仁利用交通稽查時段加以取締外、例假亦均有針對特定路段由所屬分局配合監理機關取締各項未依規定擅自變更車體等危害交通安全行為,如 臺端有發現類似行為,亦可提供違規地點、時間等相關資料,俾利本局派員查處。
第 16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 本文章最後由 linsanget 於 2010-3-9 09:3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