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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的爭取

来源: ren1357 2016-11-18 10:56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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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A7cwlHrv78
如果台灣騎士這樣爭取路權不知會怎樣...路權的爭取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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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1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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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1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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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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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怎樣啊
因為大家都怕事
沒什麼人趕這樣帶頭
之前台中119反禁摩一堆車擠機慢車道,我去擠過....四輪嘴臉一樣爽爽開在禁止機車道
有塞到四輪嘴臉的路嗎.....
沒有
有效嗎....
沒有
換了林北是神也一樣照禁

前陣子一些大重自費上國道....四輪嘴臉一樣爽爽開在同條高速公路
有塞到四輪嘴臉的路嗎.....
沒有
發起人還被政府機關約談

看什麼時候要這樣搞算我一份....南部而已,北部太遠了
搞那種只會開會的活動
說實在的政府不管你就不管你
就算開了幾萬幾千萬幾億次
政府只要一句反對不然是敢怎樣
頂多自費上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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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的禁行機車真的很離譜..2線道內側都禁...若有這活動我也一定參加...實在是要人數多還要像影片全道路塞爆才有效...  發表於 2016-11-18 12:03
回覆我沒理的話請PM
3#
singer 2016-11-18 12:05 只看這個作者
就警察會派大批警力包圍

然後
第一次舉牌 -- 非法集會遊行
第二次舉牌 -- 非法集會遊行
第三次舉牌 -- 非法集會遊行

開水柱驅離

帶頭的人就會被警方逮捕, 約談, 起訴
妨害秩序
教唆他人犯罪
路權的爭取3674

之前開放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發起人 宏益兄就是這樣被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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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那...  發表於 2016-11-19 08:53
機車上高速公路算違規而已吧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1-18 22:18
被告...上國道屬於妨礙秩序案件!? 這就要看法官要自己違法判被告違法還是自己合法判被告無罪囉~ 畢竟中央已經三讀通過重機上國道的法令並公布實施 只是地方政府反對 交通部裝死 如果被告有ˋ罪 那就可以反告地方政府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1-18 21:32
請問被告最後結果怎樣呀?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1-18 14:25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4#
xx00715 2016-11-18 12:06 只看這個作者
要是後面有輛貨櫃車煞車不及就....路權的爭取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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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馬可以跳車,汽車勒??尖叫然後鐵棺材上路  發表於 2016-11-19 08:54
我如果在路上看到T2哥我一定會煞車失靈..  發表於 2016-11-18 14:32
不明白不會開車看要開車,看到機車就想撞來撞去 汽車在前面就會踩煞車 機車在前面就會血流成河 汽車換成機車就不會煞車 以後駕駛者體檢不應該只驗視力 應該要加驗他媽有沒有生一顆腦給他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1-18 13:49
xx00715 發表於 2016-11-18 12:06
要是後面有輛貨櫃車煞車不及就....

不明白不會開車還要開車,看到機車就想撞來撞去
汽車在前面就會踩煞車
機車在前面就會血流成河
汽車換成機車就不會煞車
以後駕駛者體檢不應該只驗視力
應該要加驗他媽有沒有生一顆腦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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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四輪的嘴臉 之前上班走小路 同樣一台車 我騎車 他就占據整條路 逼我停下來給他過 下雨天 我開車 他就會怕 乖乖的停下來等我過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1-18 17:28
6#
亞拉光 2016-11-18 14:25 只看這個作者
singer 發表於 2016-11-18 12:05
就警察會派大批警力包圍

然後

請問被告最後結果怎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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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只是緩刑罰錢了事,不會太嚴重的~~~~~~  發表於 2016-11-18 14:37
7#
juner211 2016-11-18 14:34 只看這個作者
四輪嘴臉表示
這些賤民們,買不起汽車在那邊吠
真的很好笑呢
啊!前面有台機車騎在內側真危險!來把他逼到旁邊
我人真好,騎士差點就要血流成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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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19 10:05
8#
84865426 2016-11-18 14:59 只看這個作者
太陽花衝立法院都沒怎樣了
那張算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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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的還不有收到那張傳票 要法院後就龜縮了 出來後說話又大聲了 行政院長特赦後無敵了  發表於 2016-11-19 16:11
妨害秩序 教唆他人犯罪 不能相提並論嗎?  發表於 2016-11-19 16:08
事件內容完全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先生或小姐您是??  發表於 2016-11-19 08:55
愛因斯坦:「常識就是人到十八歲為止所累積的各種偏見。」(Common sense is the collection of prejudices acquired by age eighteen.)
抗議無須阻礙公共權益...
在不妨礙其他人權益下..奮力抗爭是值得嘉獎的......
小英會發道歉信,然後指你們這些抗議是[脫序行為] 路權的爭取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