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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完結 NSS路邊停車被汽車撞翻 對方肇逃

記得要求"恢復原狀",不然現金賠償的話會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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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13 21:16
弄到對方脫褲子 都開車了還不小心點
你看看 是那種駕駛人危險?機車騎士還是汽車駕駛?
真的 危險的 不會是 汽車 跟 機車 而是 駕駛人

昨天被撞 到機天心情都很不好  新車被撞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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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念......  發表於 2016-2-13 21:16
只能說一個字"慘"~~~~已更新完結  NSS路邊停車被汽車撞翻 對方肇逃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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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新年+被撞=慘  發表於 2016-2-13 21:17
遇過類似的事.....新車牽一周就被.....
是有抓到人了,但對方現在裝死不賠.....
還跟我哭可憐說他五個小孩要養
我也很好心的給他時間空間去籌備
結果換來的是之後的電話不接,訊息不讀不回..........
重點是烤漆維修的金額不夠大到值得我去告他
光花時間去提告就不知道要跟公司請幾天假了....
只能含淚默默吞

重點是事後常常看到對方FB跟LINE照片騎大羊出遊的照片,當下覺得只有一句台語可以形容
人果然不能太好............只會被當肥羊欺負

版主是進口車款,維修費絕對夠你值得去告他了,因此就把對方告到死告到倒
絕對不要手下留情
也不要給什麼他X的時間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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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12 17:35
直接告, 不用客氣  發表於 2016-2-12 12:16
全部復原吧
這種人就是要讓他知道 開車不要這麼腦X
告到他死就對了

別太相信人性,當好人是沒甚麼好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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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13 21:17
要求回復原狀,這樣會比現金折舊率更好

這種撞了就逃走也不留電話就不用太客氣了 ...
真的太慘了~這種人就是要告死他
求後續
20#
sam88775 2016-2-12 11:19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告他~還有肇事逃逸的部分
全部維修吧讓他賠到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