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lian6111 於 2015-5-5 00:55 編輯
以下是小弟就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樓主會有以下刑事和民事部分
刑事 : 如果有人受傷就牽扯到刑事部分,刑事法庭甲乙雙方都須出庭,不會寫訴狀的, 就找當地有註冊執照的委任律師基本行情就......,假如雙方撐到三審下來律師費很傷$$$的,追溯期可達2年.
民事 : 保險公司只負責民事的責任賠償,如果雙方協調不成,民事法庭保險公司會有律師陪同出庭,沒有的請找當地有註冊執照的律師,不然法律攻防戰會很吃虧的,上法院講的是證據,乙方請求的也要附上證明,並舉證收據的因果有直接關係,也有一定%數保證金之類的要繳交,收據越多舉證越多,求償的越高保證金會越多,如果亂喊價到時候就知道很傷$$$的,而且法官也會考慮請求得是否合理,也會考量雙方協調態度等各方面問題,不見得會全部同意求償金額,
總之車禍發生時,雙方須靜下來,彼此讓步協調,找到雙方能讓事情結束的平衡點,能透過鄉鎮協調委員會最好,雙方不要一副吃定對方的態度,也不要全部丟給保險公司處理,當事人也要負點責任,盡最大努力取的對方的諒解才是.
祝事情早日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