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凡塵 於 2015-3-22 22:14 編輯
以您文中假設 後車追撞全責
除非
您能舉證 1.前車的檔剎 是車主惡意為之
2.或是車主長期疏於日常保養所致3.亦或是車主操作上疏失
2.3還有機會扳回一些責任(但後車肇責仍比前車大)
不過這些舉證 您很難取得
像2. 您如何取得前車主的保養記錄呢
而3. 要如何舉證是人為操作疏失
(車主在和解上或法庭上可以輕意推說是機械故障所致)
故 機會十分渺茫
若是1.惡意為之 前車肇責就會比後車大
因為惡意就等於危險駕駛 是有法條規範之問題是 惡意的認定很嚴格的
若沒有三番兩次逼車 急剎 攔車等行為 或有事前產生行車糾紛之因為證
單單如您文中所提 自然無法構成
有法有據 自然勝訴
無法無據 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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