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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這樣我肇責多少?

11#
小海 2015-3-20 16:46 只看這個作者
我也覺得樓主肇責比較低
前方莫名停下來要左轉才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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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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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20 18:34
本文章最後由 polo0asd 於 2015-3-20 17:56 編輯

你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舉證
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左轉,造成後方直接撞上。
這明顯就是對方是造成肇事的主因,你大概就是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車距。

好一點 肇事比例就是他9 你1
壞一點就是他7 你3

這情形跟我之前遇到的很像,可以參考我貼在臉書的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 ... 8903&type=3&theater
回家路上遇到的車禍,紅色機車行駛汽車道到路口想轉到外側機車道也沒打方向燈所以跟後方行駛(也是行駛汽車道)的白色機車發生擦撞。
對方 沒打方向燈. 沒到待轉區. 肇事責任較重.
你未保持行車距離. 車速過快.
.
保守估計. 你三 他七. 你不可能完全沒責任. 在台灣法律上面. 沒有全責.(幾乎沒有.)
因為警察一定會來一項 你保持好距離 就不會出事了.(類屁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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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切記以下幾個重點.
1.理賠. 一定要有 三聯單. = 一定要打110.
2.產險. 一定是% 責任比例的 賠償. 很難到100%賠償. (除非酒駕. 嚴重違規...)
3.診斷證明. 所有的重點 一定都要加註. 才有辦法多請保險(意外險).
4.一定當下要要求酒測. (有無駕照.)
5.保留一切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因為法律追訴期長達兩年. 刑事半年.
6.如果傷勢較重. 記得診斷證明上 一定要多加註需要長期看護.
7.肇事原因. 初步判定 至少要半個月~一個月的時間才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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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 還是保持行車距離. 危機意識. 防範駕駛.
少事少煩惱. 騎車出事裡 十次九次快. 請依路線速限行駛.
.
保險是營利事業單位. 一定是能少賠你就少賠你.
所以你要據理力爭的 要求到所有合理的賠償. 不要被嚇. 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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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3-21 15:02
那個號誌似乎是可直行和左轉 , 但他左轉沒打燈

我個人覺得 他85% 你15%
那裏不要舔 , 我有噴蕊娜
警察基本上會跟你說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而未注意),不過您有行車紀錄器,就看肇事雙方如何解決賠償事宜了...祝您平安!
你撞人!沒保持行車距離!有行車紀錄器證據確鑿!你9他1
首先...我必須要說
遇到這種的真的都很雖小~
想轉就轉 想迴轉就迴轉
想停就停...
(完全都沒在注意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真的很麻煩...
我是樓主我還是會力爭一下
更新--這樣我肇責多少?5106
後車追撞前車,以肇事比例原則,後責佔70~90%,不管前車是否急煞車或幹嘛~!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至追撞
19#
大丸 2015-3-20 21:44 只看這個作者
老大貓 發表於 2015-3-20 18:02 更新--這樣我肇責多少?9551
那個號誌似乎是可直行和左轉 , 但他左轉沒打燈

我個人覺得 他85% 你15%

地上的線只有一個箭頭...騎到那邊要左轉只能選擇兩段式左轉
20#
njpm3 2015-3-20 22:57 只看這個作者
95年07月01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直行車有絶對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