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個讚
1.外側車道左轉2.無故急煞可以用第34條(記得民國104年1月修正的版本),加油..
忘記說 盡快和解掉 如果對方開驗傷單提告傷害罪就麻煩了 雖然你也能提告 贏面不大
你是追撞 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 就我慘痛經驗看來你7對方3
7:3或6:4 有行車紀錄器有機會反轉 用詞妥當(看筆錄)1:9亦可能 建議依紀錄器4:6或5:5警局和解省事 有開傷單1:9咬死牠!
你肇事責任比較大
| |
|
10#
for007youreyes
2015-3-20 16:40
只看這個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