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隱形眼鏡攜入境限6對

来源: maggie 2014-8-7 05:4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0 1832
市售隱形眼鏡五花八門,日拋、周拋任君挑,但滿足不了愛美族的需求,不少人趁著出國時,帶上幾副台灣買不到的隱形眼鏡回國,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竟規定,入境時每人不能攜帶逾6對隱形眼鏡,民眾不以為然,覺得:「數量也太少了、這規定真的是管太多!」
擔任護士的潘小姐平常佩戴日拋式隱形眼鏡,出國時也會選購星星、蕾絲等特殊款式,她認為,食藥署規定每人只能攜帶6對隱形眼鏡「實在很瞎」。

日拋一盒就超量
潘小姐說,一盒日拋式隱形眼鏡就至少有7對(一周分量),馬上超出上限,「連自己用都不夠」、「政府實在管太多,讓民眾出國購物也無法開心。」
而擔任會計師的曾小姐則批評政府「太無聊」,她以自己為例,「我左右眼度數不一樣,隱形眼鏡需買兩種度數,但規定入境只能帶6對,真的太少了。」
曾小姐表示,隱形眼鏡雖是列管品,也理解有不肖業者可能利用機會夾帶大量隱形眼鏡回台販售,但實際上,標準即使放寬到每人可攜帶30對,就算拿來販售也只是蠅頭小利,政府不應為了極少數人可能違法,而限縮大多數人的權益。



最重竟可判3年
曾小姐更質疑,依照《藥事法》第84條規定,攜帶過量的隱形眼鏡(被法律視為醫療器材),最重居然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即使是不小心攜帶過量,最重仍可判刑6個月,「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
資訊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07/36006703/%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9%9A%B1%E5%BD%A2%E7%9C%BC%E9%8F%A1%E6%94%9C%E5%85%A5%E5%A2%83%E9%99%906%E5%B0%8D%E3%80%8C%E5%BE%88%E7%9E%8E%E3%80%8D

收藏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