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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藥入境超量要罰「比吸毒還重」

来源: maggie 2014-7-16 05:2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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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買藥,是不少民眾心目中送禮自用兩相宜的最佳選擇,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宣布,明年7月起,民眾返國若帶超量藥品,一律要入境前申請,且若涉及藥品買賣被逮,依法可重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旅行社導遊、民眾怒轟政府管太多,現行攜帶藥物入境限量規定早就不合時宜,且受託買藥收錢恐判10年罰太重,「吸毒都沒這麼嚴重!」
民眾出國愛買藥,依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熱門藥品如維他命限量每人帶1200顆、胃藥1000顆,萬金油限3大瓶或12小瓶等,且成藥限帶6種,若入境時藥品超量會被海關扣留,民眾可選擇放棄或補提申請。
律師斥:恐嚇民眾
為防堵不肖人士出國帶藥假自用、真販售,食藥署規定明年7月起,民眾出國帶超量藥品須事前申請,若未事先提申請,超量部分只能放棄或退運,完全沒有補救措施,且一旦所攜藥品被查獲進行買賣,還可依《藥事法》重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律師蔡瑞麟直斥,「這根本是恐嚇民眾!」他說,民眾受託到日本買藥、美國買維他命,多因國內售價高於日、美,若因此買過量藥品帶回國,再向親友收取原價,雖未買賣獲利,卻可能因此面臨10年以下徒刑。相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施用第1級毒品如海洛因,最重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吸毒罰則竟比不上出國受託買藥,豈不令人心驚

專帶日本團的旅行社導遊林先生表示,行程一定會安排逛藥妝店,感冒藥、胃藥、眼藥水等都是民眾常買的熱門品,海關限制成藥只能帶6種是7年前的規定,早就不合時宜,且有時買東西很難事前預估數量,若剛好碰上當地打折,採購量很容易就超過原本計劃;且要年長的阿公、阿嬤出國買藥事前提申請,「簡直在整人!」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6/35961520/%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8%B2%B7%E8%97%A5%E5%85%A5%E5%A2%83%E8%B6%85%E9%87%8F%E8%A6%81%E7%BD%B0%E3%80%8C%E6%AF%94%E5%90%B8%E6%AF%92%E9%82%84%E9%87%8D%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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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7-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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