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罰單日期?新北市29歲男子,上月底晚間違規將重機,停放在淡水區中正路金色水岸步道上遭人檢舉。警獲報到場,連續開立2張「逕行舉發」單。昨日男子連收2張同屬違停告發罰單,經檢視照片、罰單日期卻不是違規當天日期。氣的向《蘋果投訴》控訴警方是為了衝績效,而刻意偷改罰單日期,準備備齊資料,控告承辦警員涉及偽造文書。對此,淡水警分局回應發生誤植深感歉意,會再強化與要求警員逕行舉發作業輸入流程之檢核,並逐案核對逕舉單與採證照片資料,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明顯是偽造文書,為績效真可惡」當事人劉姓男子受訪時大吐不滿,他說,上個月31號當天晚上9時許,他從板橋騎乘黃牌重機,到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金色水岸步道與友人聚會,期間餐敘結束,他步行到另處購物,走過機車處,並未看見「逕行舉發」。豈料,4分鐘後他返回停車處,卻見機車上分別開立2張逕行舉發單,讓他為之傻眼。
事隔多日,昨天返家,見罰單寄發住處,他立馬簽收。豈知,竟收到2張罰單,心想是不是搞錯。他趕緊撕開信件封口,拿出罰單查對,赫見2張罰單照片皆屬同件違停,再仔細查看罰單內容、照片遭改成非違規當日。怒疑警方為了衝績效,刻意變更日期,讓罰單可一分為二。
劉先生氣憤地說,違停是事實,也遭警方開單告發,他欣然繳罰。但警方用偽造方式,變更日期實在很可惡。他一定要向地檢署遞狀控告,開單警員與審核警員涉及偽造公文書罪嫌。
對此轄區淡水警分局表示,對於同一件違規行為,於2小時內連續逕舉,後續告發過程,卻誤植成不同日期之違規罰單。經調閱相關資料查察,承辦警員確有將時間誤植,但並非偽造文書。除對當事人表達誠摯歉意外,分局承辦將以最速件發函,通知當事人以及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予以該單撤銷免罰。爾後針對轄內警員,定再強化執法品質之控管,並要求警員逕行舉發作業輸入流程之檢核,分局逐案核對逕舉單與採證照片資料,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李銘宏、曾伯愷/新北報導)
劉先生出示電子機票,表示5月30日同一時間,他正在飛機上,不可能出現在淡水。李銘宏攝 劉先生出示發單,左邊為刻意變造日期的罰單。李銘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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