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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開放外籍看護來台多年,但外傭逃逸後,僱主若需重新申辦,竟要枯等三個月才能提出申請案,接著再等三個月辦理時間,等於是要半年才能重新找到外傭。一名因外傭落跑搞得生活腳步大亂的僱主就大罵:「政府的無感與無理的規定,只會造成民眾沉重的負擔!」
台北市王小姐去年因母親中風半身癱瘓,為照護母親,排定家中成員全天候輪班照顧,但因為無經驗加上時間不均等,只好申請外籍看護幫忙。她花三個月申請等待,終於來了一名看似能幹的年輕印尼看護,總算稍稍紓解家中成員負擔,豈知不到三個月,這名看護突然失蹤。
王小姐以為是迷路卻遍尋不著,二天後收到看護簡訊,才知她嫌薪水太少不想幹了,「要跟朋友去賺大錢」,這時仲介公司告知,政府規定外籍看護逃跑必須等三個月後才能再申請,加上申辦期還要三個月,最快半年後才能有新的外傭。
王小姐聽完萬念俱灰,與家族討論後,只好忍痛將母親送到安養中心,她無奈說:「政府這樣的規定,根本就是為開放外籍看護的政策打臉,完全沒有替真正有需求的民眾著想!」
新北市陳先生因為爺爺年紀大需要人照顧,申請一名外籍看護幫忙,但看護逃跑後,他依規定重新申請,但長達半年的等候和申辦期,他和太太工作與照護兼具,搞得身心俱疲、生活腳步大亂,情急之下聽信仲介公司建議,找了非法外籍看護來代班。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15/%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5%A4%96%E5%82%AD%E8%90%BD%E8%B7%91%E5%86%8D%E7%94%B3%E8%AB%8B%E7%AB%9F%E8%A6%81%E8%80%97%E5%8D%8A%E5%B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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