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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路考不及格者,至少須等7天後才能再次申請路考,民眾抱怨:「這項規定未免太僵化!」
上班族:浪費時間新北市上班族陸小姐說,她礙於平日上班工作時間無法報名一整個月的駕訓班訓練,今年3月就自行報考駕照,雖筆試及格,但路考不及格,須重新報考,她詢問監理站人員才得知,重新報考路考至少須等7天後。
陸小姐說,因對測驗項目不熟悉而失敗,她陸續報考了4、5次路考,每次都要等7天後才能報考下次路考,工作之餘所有時間耗費在考照,她不解為何不能由民眾自行決定何時報考,限7天以上才能重新報考路考的規定太僵化,「實在是浪費時間,不合理。」
應讓民眾自行評估新北市林先生則說,4月中撥空考汽車駕照,但路考沒有通過,須再等7天才可報考路考,他擔心萬一又沒通過,5月初當兵入營報到,服役期間錯失考照機會,他認為限制7天才能重新路考,「真的很不便民。」
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認為,現行規定7天才能再重新報考路考,與路考成效沒有必然關係,有些民眾第一次也許因為緊張小差錯,稍加改善後,重考即可通過,卻可能須等7天後才能應考,此規定有檢討空間,建議可縮短,或放寬限制由民眾自行評估報名路考。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3/35807447/%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8%80%83%E9%A7%95%E7%85%A7%E6%B2%92%E9%81%8E%E9%87%8D%E8%80%83%E9%A0%88%E7%AD%897%E5%A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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