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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出來的車大還是直行車大(車禍鑑定)

本文章最後由 CATJANIS 於 2013-12-7 00:00 編輯

1.警察說出停車場就算道路沒有什麼大路小路的問題-->這是正確的。除非那塊地是私人的且橫跨到黃網線(如你提供的)
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事故地點公眾都能通行吧?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事故地點在黃網線上吧? 算是標線劃定道路

2.直行機車擁有絕對路權.肇事主因為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先行-->有待商榷,如果以警察的說法及現場照片來看,現場無號誌,所以..
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 機車)。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哪邊算支道?哪邊算幹道?就圖片來說,對方很明確有2車道,一進一出。你這邊...,所以幹支道還有的灰)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同上);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3.,而且筆錄上有雙方都認可的簽名,所以在事故當時要看清筆錄後再簽名,如果員警的筆錄不是依據你的口述及現場狀況來記錄的話,你就要堅持立場請處理的員警改正後再簽名,現在的手機很進步,你可以在當下全程錄音錄影也可以哦-->印象中應該是警察全程錄音錄影,而你應該不能全程錄音錄影吧?(指製作筆錄時)

以上是指警察所說是正確為主,不代表本人立場。 只是看到很多人一直說直行車最大...,但只在某些狀況是這樣,希望樓主多比較看看,畢竟現場狀況是如何指有樓主最清楚。
也給樓主多一些參考。
建議請先詳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那台車開逆向八.......注意看指標
我之前問過相關問題 是問主修這個的朋友
他說從路邊開出來 或是車庫 停車場出來的車
都沒有路權!!
所以她得負大部分責任

他是這樣跟我說 你參考看看唷
對方出來看起來只能向右轉!

圖片沒又另外的車道方向解析。

如果該車道為單行道的話就是你全勝。((因為他左轉了
對方的肇事責任比你大,你的筆錄很重要,尤其是車速,一般警察無權說誰對誰錯,都是由裁決所判定,收到判定書不服可申請再鑑定(自負一點費用汽車以前3000,機車我不知),不過這種想要無責,除非你的筆錄沒有瑕疵。
保桿烤漆 大約2~3千跟燈殼原廠4~6千 大概抓!
那條路不是單行道(單行道 只有停車場出來右轉但前面路口這一小段是單行道)
本文章最後由 yourmamagood 於 2013-12-7 08:12 編輯

汽車出停車場未靠右,逆向左轉,產生視覺死角,來車無法反應,汽車本身角度也無法看到來車,
開車的基本上是亂開,應先直行停止確定無來車再左轉

汽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路權一定輸,管它是幹道支道,

警察很多上課鬼混不專業,連開紅單問金額也常常亂說!
人有倒地嗎?
有的話哪怕是小擦傷,也去驗傷!
順便反映一些頭暈,肌肉痠痛的症狀,
可以拿驗傷單或是診斷證明,最好找另一人陪同就醫,
備用無訪! 可以告過失傷害!
40#
nzj323 2013-12-7 08:34 只看這個作者
第二張圖顯是那裏是單行道
他怎麼能逆向轉彎?
Scooter:G5
Front:S98 SPORT
Rear:CS-W1
Oil: Petronas Sprinta F500 10W-40
Gear Oil: Petronas 85W-140
Brake Fluid:Wurth DOT4 Brake Fluid
Front Brake Pad:Elig Ceramic Pads Sport
Interior Parts:SS-9 SS-9B
Wax:SS-WAX
Helmets:SOL SL-48S
Gloves:M2R G-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