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amcalpha 於 2013-12-6 09:23 編輯
請各位前輩諒解小弟在此吐苦水.....(文長)
機車兩輪的悲哀相信是各位騎士感同身受的
日前朋友在學校內發生車禍
近期一直在討論賠償問題
延伸出近期在吵的路權問題
更才發現.....原來.....騎機車的地位這麼不如!!!!
前言:小弟就讀東部某國立大學
學校規定,
機車僅能行駛外環道(學校最外面的那一圈)
部分路段(真的只有那一條....),白天(8~17)禁行機車
其餘路段皆禁行機車!
但是.....雖然禁行機車,
卻是可以開車跟騎腳踏車的
單路權來看:汽車=腳踏車>機車
某日跟學弟、學妹吃完晚餐騎機車回實驗室(學弟載我,學妹騎一台)
行經夜間開放路段(本路段是雙線道),
經過路口時學弟車跟腳踏車擦撞。
我方直行
對方是遇T字路口欲左轉與我方交會
擦撞原因是:
對方只顧跟朋友並排騎腳踏車+聊天
是一群朋友!
而且還是4台以上並排!
且並排越線到我方車道來
本來是不會撞到的,
但是對方女同學突然看到我們,然後突然嚇到,
接下來摔車撞到我們。
我和學弟都沒事,機車也是
當下我看對方是女同學,
小摔,無擦傷,腳踏車也無大礙
但是卻在那邊一直哭
當時我以為她是不是有扭到,或是內傷很痛才哭
結果是她嚇到,可能我長太醜吧(掩面)
嘴巴不斷唸唸有詞:是不是我的錯,會不會叫警察*N......
當下我心中OS:根本就是你的問題
但是我學妹卻在那裏安慰:不是你的錯,不會叫警察*N...(我差點暴走)
至於對方女同學的朋友
恩...我就不方便多說了(很吵)
10分鐘後等女同學哭完
看她無大礙,學弟留電話後,
目送她騎腳踏車離開
我們也回實驗室了
當時大夥還在開玩笑說學弟把到妹...等OOXX
結果...大前天學弟被教官約談了...
對方女同學事後有報案+做筆錄...
這事件後來轉接到學校教官手上
原因是警方說學校屬於私人土地(無論公立私立),
不受交通法規所管,
所以必須要找校方討論。
(學到新知!!)
中間約談的細項我不是很情楚
學弟很含糊轉述教官當時說了啥
大車讓小車
左方車裡讓右方車
夜間可行駛路段也不建議騎機車進去....等等等
然後學弟就這樣聽信教官的話
認為所有問題都在他的身上
賠了那位女同學修車費跟醫藥費還有收驚費
而這件事
昨天有跟學校的其他系同學談
發現機車族被鄙視的事件還不少
唯一最讓我吃驚的另一件事情是
去年暑假
有一同學偷騎機車走禁行車道(研判是剛從圖書館離開)
經過路口被轉彎逆向汽車正面撞到
原因都是在"該路段禁行機車"上
結果卻是學校把所有責任歸屬推託在學生上面
(聽說汽車駕駛是遊客,他認為是他不對,有私下慰問)
結尾
這幾天因為這件事我思考很久,想了很多
究竟,路權是拿來幹嘛的?
還真的是一道免死金牌!!!
誤觸就該死!!!
路權開放真的有比較好?
今日我不尊重其他用路人、別人也不尊重我
問題不會解決!
汽車逼機車、
機車擋汽車
腳踏車闖紅燈
行人死賴在斑馬線上不走
這些問題到處都看的到
這些人都拿著路權在嘴巴上說嘴
有時更為了好聽,說是為了安全
究竟問題出在誰身上?
問題從何而來?
是否就是心態不正確才有的?!?!
別為了自己的方便,造成其他人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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